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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静海区北环消防站厨房设备及器材架配备配备标准项目(项目编号:KD-2017-171)竞争性磋商公告

  • 天津
  • 状态:公告
所在地区天津招标类型公告
请点击下载发布时间2017-11-30


天津市静海区北环消防站厨房设备及器材架配备配备标准项目 (项目编号:KD-2017-171)竞争性磋商公告

受 天津市静海区静海镇人民政府机关 委托,可道(天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将以 竞争性磋商 方式,对 北环消防站厨房设备及器材架配备配备标准项目 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响应。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北环消防站厨房设备及器材架配备配备标准项目 2.项目编号:KD-2017-171 二、项目内容(包括主要标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并注明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参与。) 1.项目内容: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参与投标
包号 采购目录 简要技术要求 预算(万元)
第1包 其他不另分类的物品 符合项目对应的国家规定的技术质量标准和保修期限。 46.3434
三、项目预算 46.3434万元 四、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促进残疾人就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明细:按照财库〔2017〕《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五、供应商资质要求(应明确符合资格要求须提供的具体证明材料) (一)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二)供应商营业执照允许经营范围须与本项目采购内容相符或相关。 (三)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 提供2016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证明财务状况良好; 3、截至开标之日前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4、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被行政处罚且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内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否则投标无效(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原件,截止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三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仪式,投标人若为法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加盖单位公章、法人章、法人签字)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人若为被授权人投标,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需加盖公章及法人章、需有法人代表签字)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供应商必须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 http://www.tjgp.gov.cn”上成功注册,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 (七)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预算; (八)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被责令停产停业的; (4)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5)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6)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的;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不同单位,参加同一包投标的。 六、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 1.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时间:2017-12-01到 2017-12-07 2.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地点:天津市静海区清华瑞景底商可道工程咨询公司 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方式: 现场发售 4.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售价(元): 500.00 七、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 2017-12-11 13:30 2.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17-12-11 13:30 3.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天津市静海区清华瑞景底商可道工程咨询公司 八、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李女士 2.联系电话:022-68556688 九、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静海区静海镇人民政府机关 2.采购人地址: 天津市静海区 3.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方式:魏主任:022-68603200 十、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可道(天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静海区清华瑞景底商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2-68556688 十一、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获取谈判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 天津市静海区静海镇人民政府机关、可道(天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十二、公告期限 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十三、其他事项

可道(天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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