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单位 | 华宁县教育局 | 所在地区 | 云南 |
开标时间 | 2017-12-28 | 招标类型 | 公告 |
招标编号 | YNGBHN【2017】114号 | 请点击下载 | 下载 |
发布时间 | 2017-12-06 |
华宁县教育局2017年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学校食堂设施设备采购项目 华宁县教育局2017年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学校食堂设施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一、采购条件
云南观宝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华宁县教育局的委托,就华宁县教育局2017年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学校食堂设施设备采购项目进行招标采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竭诚欢迎具有相关资质、具备履约能力的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
1.招标编号:YNGBHN【2017】114号;
2.项目名称:华宁县教育局2017年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学校食堂设施设备采购项目;
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4.采购内容:食堂设施、设备采购项目,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5.质量保证期:不低于2年;
6.供货及安装工期:合同签订后60个日历天内完成交货、安装、调试,并保证正常投入使用;
7.采购预算:¥157.00万元;
8.按照《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市公共资源交易项目实现全流程电子化交易试运行的通知》([2017]-755号)文件要求,自2017年11月1日起,凡进入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各类交易项目将进入全流程电子化交易试运行阶段。本项目采购过程将采用全流程电子化模式运行。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印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含厨房设备(或厨具)生产或销售;
3.提供近三年(2014年-2016年)经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及财务报表;
4.提供2017年至今其中连续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凭证(若为新成立公司未满三个月要求投标人提供公司成立至今的以上材料);
5.为保证主要设备和餐桌椅设施的质量和安全,电磁灶(或炉)、蒸饭车(或柜或箱)、冰箱(或柜)、开水器须提供制造商有效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副本附明细(附制造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制造商鲜章)和质量检测报告,消毒柜须提供制造商有效的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和质量检测报告,餐桌、餐椅需提供制造商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十环认证);
6.投标人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无重大违法失信不良信用记录。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的信用记录,由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信用记录,并将查询结果截图打印);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同一生产制造商产品只接受一家投标人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四、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次招标属于玉溪市电子化平台试运行阶段,必须同时进行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才算报名成功。未按规定时间及方式报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2月6日至2017年12月12日,每日上午8: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下同),派代表持单位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在华宁县泉乡新城1011栋三楼报名,同时获取纸质招标文件。电子招标文件投标人应登录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200元,现场报名时交纳,售后不退。
3、购买招标文件时,携带以下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鲜章并装订成册:
3.1企业数字证书(CA)网上报名(参与报名项目)的截图界面纸质版(加盖公章);
3.2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原件,或印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原件;
3.3电磁灶、蒸饭车、冰箱、开水器须提供制造商有效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副本附明细原件和质量检测报告原件,消毒柜须提供制造商有效的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原件和质量检测报告原件,餐桌、餐椅需提供制造商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十环认证)原件;
3.4提供近三年(2014年-2016年)经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及财务报表原件;
3.5提供2017年至今其中连续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凭证(有效的相关证明材料);若为新成立公司未满三个月要求投标人提供公司成立至今的以上材料;
3.6投标人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自行承诺);无重大违法失信不良信用记录。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的信用记录,由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信用记录,并将查询结果截图打印);
3.7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原件(无委托代理人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有委托代理人时提供)。
注:①投标人须在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60.160.190.130:8001/)进行注册(提交资料并审核通过)以及办理CA证书后方可报名参加投标。如果投标人之前已经办理过云南CA证书,此次报价只需进入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60.160.190.130:8001/)注册登录,重新确认信息,无需重复办理CA数字证书(注:昆明市办理的上海CA证书(黑色锁)不能对接,云南省内其他地区办理的云南CA证书全省通用)。
②CA数字证书办理窗口:玉溪市红塔区秀山西路7号保安大厦二楼市政务服务大厅中介超市旁。CA数字证书办理相关事宜请咨询:玉溪运维服务热线:刘女士 18869746880(如有疑问可咨询24小时技术支持热线:400-9618-998)。
③投标人办理数字证书相关资料及附件在注册CA时自行填写好后在按要求扫描上传即可。
④投标人可到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60.160.190.130:8001/)点击【学习园地】按钮进行“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及上传”的学习。
五、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地点:
★1.本项目投标将采用电子评审,应使用《云南省政府采购投标文件编制系统》(地址: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专区--工具)制作并进行电子签名及加密。投标人须同时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光盘)和纸质投标文件(1正1副)(注:纸质投标文件为电子投标文件的打印件,下同),纸质投标文件与电子投标文件不一致的,以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2. 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1)投标人须登录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投标用户(http://60.160.190.130:8001/html/004/sjsb/tbyh.html),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在网上递交的投标文件,无须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
2)网上递交时间:公告发布之日(2017年12月06日)起至2017年12月 28日9时00分前,均可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注:建议投标人上传完成后,将已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重新下来,用对应类型的编制工具或标书查看工具进行解密查看,确保上传的文件可以正常解密打开。如投标人提交的电子标书不符合编制要求或投标时无法读取导入或解密,其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3.现场递交刻录电子投标文件(光盘)和纸质投标文件:
(1)现场递交地点:华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现场递交时间:2017年 12 月 28日 8:30 ~ 9:00 时。不在递交时间范围内递交,拒绝接收。
注:请投标人务必携带编制投标文件时的加密数字证书到达投标开标现场。
六、开标
开标时间:2017年12月28日 9:00 时。
开标地点:华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七、发布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同时在《华宁县人民政府网》、《玉溪市政府采购网》、《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公布。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华宁县教育局
地址:华宁县北门路
联系人:尹老师 电话:18808770906
采购代理机构:云南观宝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分公司办公地址:华宁县泉乡新城1011栋三楼;
联系人:陆工 普工 ,电话:13759090611 15284422328
日期:2017年12月06日
附件信息序号 文件名 创建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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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教育局厨房设备采购 招标公告.docx | 2017-12-05 17:54: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