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宜春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的委托,就宜春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厨房设备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各公司参加投标。 1、招标编号:中心-YC2017-115 2、招标项目名称及数量:(预算:5.66万元) 双门热风循环消毒柜 4台 双门蒸饭车 4台 单门蒸饭车 2台 (参数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要求) 3、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具有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生产(经营)本次招标采购货物等相关经营范围的; (7)投标单位可以是制造商,也可以是经销商;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特别提醒:投标人必须提供以下资质材料用于资格审查: ①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单位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②投标代理人身份证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须提供投标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②财务报告、或基本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③公司社保证明材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副本内页或2016年至今任一月份社会保险费缴款专用收据或2016年至今任一月份社会保险费缴款清单或其他有效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④提供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gsxt.saic.gov.cn/)查询警示信息截图 ; ⑤纳税证明材料:税务部门出具的2016年至今任一月份缴纳税收的凭据(增值税或营业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⑦投标人的生产(厂家)或经营许可证(经销商)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⑧投标保证金进账单(复印件); ⑨若有两家或两家以上投标人投同一品牌产品,作一家有效投标商处理。有效投标商的确定:在实质性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前提下,以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作为有效投标商。 各投标单位应按上述资格审查要求,提供合格的资质证明文件并装订成册,开标时交于招标方统一进行资格审查。投标人资质文件装于投标文件内的,视为在开标前送达。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的,其资格审查不通过。 4、评标方法和原则:最低评标价法。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竞标,同样价格优先购买环保、节能产品。 5、拟投标人可在宜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标文件,也可到宜春市政府采购中心现场领取。现场领取标书时间为: 2017年12月7日至2017年12月13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6:30(北京时间)。 6、投标保证金:竞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必须向代理机构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仟元整。采用投标单位基本账户转帐,不接受个人汇款。收款人:宜春市政府采购中心,开户行:宜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账号:1490 5909 0000 0263 55。竞标人须在转账凭证上注明投标项目编号及联系方式。保证金到账视为报名成功。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招标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待合同履行完毕后无息返还;若中标人签订中标合同后,不能交付合同所规定的设备,政府采购中心将视其情节轻重,依据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罚,直至没收其履约保证金,取消其进入政府采购市场资格二年。 7、投标文件投送及开标地点:宜春市政府采购中心(宜阳大厦中座三楼336,宜春市政府采购中心窗口)。 8、标书投送截止时间:2017年12月13日15:00(北京时间) 9、开标时间:2017年12月13日15: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宜阳大厦中座三楼开标室 10、联系电话:0795-3216783 联系人:万振 左芳梅 11、采购单位:宜春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采购单位联系人: 胡兆兴 电话:13617953209 12、采购信息发布、补充、变更、修改平台: 江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ggzy.jiangxi.gov.cn/jxzbw/zfcg/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jxsggzy.cn/web/ 宜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www.ycztbw.gov.cn/zbgg/zfcg_5755/ 本项目采购公告澄清、变更、修改、补充等事宜均在以上网站发布,不再电话通知,请各拟投标人密切关注。 宜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7年12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