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区 | 福建 | 招标类型 | 公告 |
请点击下载 | 无 | 发布时间 | 2017-12-07 |
翔安教育集团厨房设备采购及厨房改造政府采购合同
项目编号:[350213]JBT[TP]2017002
发布时间:2017-12-07
福建省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厦门市翔安教育集团
乙方:厦门南益通工贸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213]JBT[TP]2017002的翔安教育集团厨房设备采购及厨房改造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
2、合同标的
包号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商品名称 | 数量 | 金额 | 基本需求 (品牌、型号技术指标等) | 交货期 | 售后服务要求 |
2 | 2-1 | 其他厨卫用具 | 其他厨卫用具 | 1 | 481195 | 400×1350×1252 300×1350×12500、 | 2017年8月28日验收并交付使用 | 免费质保期两年终身维修服务 |
2 | 2-2 | 其他厨卫用具 | 其他厨卫用具 | 1 | 426805 | 400×1350×1252 300×1350×12500、 | 2017年8月28日验收并交付使用 | 免费质保期两年终身维修服务 |
合计: | 908000.00 |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玖拾万零捌仟元整(¥9080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2017年8月28日验收并交付使用;
4.2交付地点:福建省厦门市翔安区许厝幼儿园、山亭幼儿园;
4.3交付条件:完成项目内容,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验收后交付使用。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 5.1乙方提供全新的货物(含零部件、配件等),表面无划伤、无碰撞痕迹,且权属清楚,不得侵害他人的知识产权。 5.2货物必须符合或优于本项目投标文件要求的质量技术要求和技术指标与出厂标准。 5.3其他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详见投标文件。 。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A.验收依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合同、厂家货物技术标准说明及国家有关的质量标准规定,均为验收依据。B.货物验收:货物运抵采购人处后由双方对照采购清单及技术要求进行验收。C.采购人有权委托我国相关具有检验资质的部门、单位、机构针对中标货物的精度、性能进行检验。但检验的行为不应影响验收及付款流程。D.验收时乙方必须派代表参加。E.验收过程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F.验收结果经双方确认后,双方代表必需按规定的验收交接单上的项目,对照本合同填好验收结果并签名盖章。。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全部货物运至甲方指定地点调式安装完毕并经验收合格后七个工作日内,甲方指定付款单位凭收讫货物的验收凭证和货物验收合格文件等材料以转账方式向乙方一次性支付95%(山亭、许厝),即人民币捌拾陆万贰仟陆佰元整(小写:862600.00)给乙方,剩余5%(山亭、许厝)即:人民币肆万伍仟肆佰元整(小写:¥45400.00)作为项目质保金,待项目质保期过后,由乙方提出书面申请,经相关幼儿园审核,确认无质量问题后,在七个工作日一次性无息退还于乙方。 7.1现场交货条件下,乙方要求付款应提交下列文件。A.金额为有关合同货物价格95%的正式发票。B.甲方签发的验收合格文件。。
8、履约保证金
有,具体如下:履约保证金为成交价的10%,我方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履约保证金缴交到采购人指定账户。
9、合同有效期
货物经最终验收合格后24个月。
10、违约责任
10.1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按时足额交货的(不可抗力或双方另行商定除外),每迟交1天,按迟交货物金额的0.01%计违约金。但是违约金的支付总额不得超过迟交货物部分合同金额的3%。 10.2甲方逾期付款的(有正当拒付理由的除外)应按照逾期金额的每日0.001%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但是违约金的支付总额不得超过合同金额的3%。 10.3由于甲方放置设备指定地点不明确或无法提供场地的,需提前与供货商联系,否则造成的后果由甲方承担。。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以招标文件为准。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向甲方所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载。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14.1安装调试、技术服务、人员培训及技术资料 A.乙方负责设备的安装、调试。 B.安装质量标准行业规范,以及乙方和厂家提供的工程安装设计说明。该安装设计说明在安装之前须经本项目的使用方及监理认可后方可施工。安装设计说明一经认定,双方皆不可更改。若有更改,须重新双方再次确认方可生效。 C.乙方对使用人员进行培训,使之基本掌握本项目设备的日常使用。 D.乙方提供的书面技术资料应能满足系统正常运行所需的管理、运营及维护有关的全套文件。 提供的技术文件至少包括:产品说明书、技术手册(安装、测试、操作、维护故障排除等)。 14.2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A.本次货物质保期至少为货物经最终验收合格后24个月(耗材除外),在质量保证期内设备运行发生故障时,乙方在接到甲方故障通知后2小时内电话响应,12小时内应委派专业技术人员到现场免费提供咨询、维修和更换零部件等服务,并及时调谐维修报告(包括故障原因、处理情况及甲方意见等)报甲方备案,72小时内修复;若72小时内无法排除故障,则应先提供同档次备用机供甲方使用。其中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5个工作日内无法提供备用机器,甲方可自行租用其他公司的机器,其中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包括安装调试、租用设备费用等,发生的费用可从质保金中扣除。(租用设备应确保与原有设备的兼容性,否则造成的后果由甲方承担,且租赁等费用需双方协商,优于甲方操作不当印发的后果,乙方不承担责任。)质量保证期内乙方有责任对设备进行不定期的巡查检修。 B.设备保修期:二年,期间中标供应商应提供一切免费维修服务和免费更换零配件;终身维修。超过保修期,乙方仍继续负责维修工作,但对需要更换的配件只收材料费和工本费,配件供应不少于10年。注:乙方在接到甲方要求维修服务电话后,12小时内应提供上门服务。 14.3违约终止合同 A.在补救违约而采取的任何其他措施未能实现的情况下,即在甲方发出的违约通知后30天内(或经甲方书面确认的更长时间内)仍未纠正其下述任何一种违约行为,甲方有权向乙方发出书面违约通知,甲方终止本合同: B.如果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或双方另行确定的延期交货时间内交付合同约定的货物。 C.乙方未能履行合同项下的任何其他义务。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一式六份,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甲方、乙方各执甲方四份,乙方一份,送备案代理机构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A.本采购项目的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以及相关的澄清确认函(如果有的话)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B.甲方应当自合同签订之日其3个工作日内,将合同在厦门市政府采购网上公告,但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B.本合同条款与投标文件冲突的,以投标文件为准。。
甲方: | 厦门市翔安教育集团 | 乙方: | 厦门南益通工贸有限公司 |
住所: | 新店镇顶曾路99号 | 住所: | 厦门市翔安区马巷洪溪社区洪坑村3号3#厂房 |
单位负责人: | 单位负责人: | 张族永 | |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 张凯 | |
联系方法: | 0592-7800133 | 联系方法: | 13675910208 |
开户银行: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翔安支行 | 开户银行: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市松柏支行 |
账号: | 35150198460100000590 | 账号: | 40347001040017691 |
签订地点:厦门市翔安教育集团
签订日期:2017年12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