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区 | 广东 | 招标类型 | 公告 |
请点击下载 | 无 | 发布时间 | 2017-12-08 |
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受汕头市潮阳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的委托,对区党政机关食堂厨房更新设备和升级设施配备采购(第二次)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采购编号:GZSKST17-A173
二、采购项目名称:区党政机关食堂厨房更新设备和升级设施配备采购(第二次)
三、采购预算及资金来源:采购预算1370355.76元(其中机电安装部分106517.76元)。财政拨款。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货物的名称、范围及主要内容及要求)
1.区党政机关食堂厨房更新设备和升级设施配备采购(第二次);
2.内容及数量:区党政机关食堂厨房更新设备和升级设施配备采购(第二次)1项(详细内容请参阅招标文件的《用户采购需求书》,包括货物供货、运输、安装、调试、验收及相关服务)。
3.实施时间:合同签订后15天内完成所有采购货物的供货、安装、调试和验收,并交付给采购人正常使用;
4.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用户采购需求书”的采购项目内容;
5.本次采购货物必须是产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货物,合格的投标人应对所有招标货物和服务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部分货物和服务投标报价;
6.本项目不允许提交备选方案;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具备相应的厨房设备经营范围;
3.具备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三级(含)以上资质;
4.投标人须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近三年《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原件(根据汕检会[2013]1号文规定,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时间为本项目公告之日起)如果投标人当地检察机关采用电子查询方式的,投标人必须提供从检察机关开通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网”查询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网页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或页截图必须装订在投标文件正本中,副本附复印件加盖公章)。(查询对象为企业、企业法人)若为联合体投标,双方均须提供。
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牵头单位必须具备相应的厨房设备经营范围。
六、获取招标文件方式:购买时带齐以下资料(原件校验后退还);
1.有效期内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有效期内的《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法人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具备相应的厨房设备经营范围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6.具备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三级(含)以上资质(复印件加盖公章);
7.《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时间为本项目公告之日起)(复印件加盖公章);
8.联合体协议(若为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7年12月8日至2017年12月14日期间(每天9∶00至11∶30,14∶3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汕头市长江路8号电信实业大厦1807)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2月28日下午3时00分(提前半小时接收投标文件)。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汕头市长江路8号电信实业大厦1807。
十、开标时间:2017年12月28日下午3时00分。
十一、开标地点:汕头市长江路8号电信实业大厦1807。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7年12月8日至2017年12月14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汕头市潮阳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二)采购代理机构: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汕头市长江路8号电信实业大厦1807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754-87123068
传真:0754-87123068 邮编:515000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754-87123068
发布人: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7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