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单位 | 盐城市残疾儿童教育康复中心 | 所在地区 | 江苏 |
开标时间 | 2018-01-03 | 招标类型 | 公告 |
请点击下载 | 下载 | 发布时间 | 2017-12-08 |
招标公告 根据盐城市财政局下达的政府采购计划,盐城市政府采购中心受盐城市残疾儿童教育康复中心的委托,决定就其所需的新校区食堂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合格供应商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盐城市残疾儿童教育康复中心新校区食堂设备采购项目 标书编号:YCCG1712-272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及预算金额 1、项目采购:盐城市残疾儿童教育康复中心厨房设备等(其中厨房设备包括冰柜、平板车、货架、更衣柜、豆浆机、搅拌机、电磁大锅灶、工作台、蒸饭车、消毒柜等。 2、预算金额:320000元 3、工期要求:确保在接到招标人的中标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按招标文件的约定将合同签订完毕(如投标人不及时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由此引起供货延期视为中标人违约),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60个日历天内完成所有设备的供货、安装、调试及验收工作(中标人不得以合同未签订无法供货为由延长工期)。 4、质量标准:设备质量等级为“合格”,并符合采购文件中技术参数及要求、国家现行的相关规范标准及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的最新标准;项目确保按规范和标准验收,且达国家合格标准。 5、最高限价:本项目设定投标报价的最高限价320000元,请投标人在最高限价以下进行投标报价,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投标报价的,采购人将不予接受,视为无效标书。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在投标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四、招标文件提供信息 招标文件提供及公告期限:自招标公告在“盐城市政府采购网”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招标文件在“盐城市政府采购网”上免费,供应商如确定参加投标,请如实填写参与《投标确认函》并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三天前按要求送达或传真回复(传真号码:0515-86663182,本地投标人可送达或传真,异地投标人传真,不接受邮寄)。如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去做,有可能影响到澄清或补充通知的获取,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盐城市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投标文件接收时间:2018年1月3日8:30-9:00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8年1月3日9:00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开标五室(盐城市府西路1号国投商务楼C楼,江苏驿都国际大酒店东侧) 七、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2018年1月3日9:00 开标地点: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开标五室(盐城市府西路1号国投商务楼C楼,江苏驿都国际大酒店东侧) 八、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联系人:纪老师 联系电话:0515-88119520 采购人地址:盐城市城南新区科技路 (二)盐城市政府采购中心联系人:顾伟伟 陈艳 联系电话:0515-86663183、0515-86663182(fax) 盐城市政府采购中心联系地址:盐城市府西路1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508室 邮政编码:224001 九、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正本份数:1份 副本份数:4份 十、本次招标投标保证金 本次投标收取保证金(收取/不收取)。本次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壹万元整(无论几个分包),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期前与投标文件一起送达投标文件接收地点(不要密封在响应文件中)。 投标人将投标保证金转(汇)至指定的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递交方式:银行转账进账单、电汇、网汇),不接受现金、现金交款单、支票等其他形式的保证金。投标人须凭本人身份证、银行有效票据原件(网汇可为复印件)到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529室开具投标保证金收据。 开户名: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华夏银行盐城分行 帐 号:16050000000052433 财务咨询电话:0515-86663529,69083529 对于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但在本次文件发放前,在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已有足额保证金的可参与投标。 盐城市残疾儿童教育康复中心 盐城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7年12月8日 C:\fakepath\YCCG1712-272 盐城市康复中心食堂设备采购项目招标文件.doc C:\fakepath\供应商参与投标确认函.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