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单位 | 汉滨区恒口镇越南小学 | 所在地区 | 陕西-安康市 |
招标类型 | 公告 | 招标编号 | HQZCZ2016-144 |
招标截止时间 | 2016-09-13 | 请点击下载 | 无 |
发布时间 | 2016-09-07 |
汉滨区政府采购中心受汉滨区恒口镇越南小学的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汉滨区恒口镇越南小学食堂设施设备采购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汉滨区恒口镇越南小学食堂设施设备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HQZCZ2016-144
三、采购人名称:汉滨区恒口镇越南小学
地 址:安康市汉滨区
联 系 人:刘先生 联系方式:13891539536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汉滨区政府采购办公室
地 址:安康市汉滨区大桥南路7号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方式:0915-3210657
五、采购内容和要求:汉滨区恒口镇越南小学食堂设施设备
预算价:10.8万元
项目性质: 财政拔款
六、供应商资质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具备生产制造或经营本采购项目要求的资质;
2. 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需具备相关经营范围许可(均提供副本原件,并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3.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只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4.本地售后维修证明,如有授权服务机构,须提供授权服务机构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5.投标人须出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纪录的书面声明。
上述所有资质要求在开标现场查验原件,缺少其中任何一项或有一项达不到要求,其投标均无效。
七、询价单领取:
1、报名供应商需携带单位介绍信原件(注明经办人联系电话)、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复印件到汉滨区恒口镇越南小学进行报名并领取询价文件。
2、领取时间:2016年9月7日至2016年9月9日,上午8:30至11:30 下午2:30至5:30(节假日除外)
八、询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询价时间和地点:
1、询价文件截止时间:2016年9月13日 上午:10:30
2、询价时间:2016年9月13日 上午:10:30
3、询价地点:汉滨区政府采购办公室(安康市汉滨区财政局南二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