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第二实验幼儿园教学设施设备采购项目招标信息预告及论证结果公示
各潜在投标人:
河南求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郑州市第二实验幼儿园的委托,就郑州市第二实验幼儿园教学设施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依照相关规定,现将该项目招标文件网上公示,以征求符合本次招标采购要求,且具有经营资格的供应商,提出公示内容是否存在倾向性、歧视性的相关意见和建议。
所有建议须在三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递交至河南求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逾期不予受理。
一、 公示项目概况:
1.1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1批教学设备设施的采购安装(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本项目分为4个包,其中1包:空调的采购及安装,2包:直饮水设备的采购及安装,3包:厨房设备的采购及安装,4包:弱电设备的采购及安装。
二、 公示商务要求:
2.1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二)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五)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2供应商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本采购项目供货能力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采购货物属于强制节能或3C认证产品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3供应商须提供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在公告发布之日后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显示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内容包含: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2.4供应商须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企业信用记录的网页打印件并加盖公章,查询时间为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2.5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及专家论证意见公示:详见附件
四、联系方式:
采购人:郑州市第二实验幼儿园
联系人:海老师
联系电话:0371-60201249
联系人地址:郑州市中原区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求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史先生
联系电话:0371-53360703
联系地址:郑州高新区科学大道53号中原广告产业园2号楼九层907室(解放军信息工程大学南门对面)
邮政编码:450000
公司网址:http://hnqs.zzjs.com.cn
采购项目联系人:史先生 采购项目联系电话:0371-53360703
采购人:郑州市第二实验幼儿园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求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