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区 | 河南 | 招标类型 | 公告 |
请点击下载 | 无 | 发布时间 | 2016-10-21 |
招标公告
为了全面提高职工餐厅的餐饮服务质量,更好地服务职工生活,驻马店市豫龙同力水泥有限公司拟对职工餐厅承包经营进行公开招标,热诚欢迎符合条件的餐饮服务企业参与投标。现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驻马店市豫龙同力水泥有限公司职工餐厅承包经营公开招标(项目编号:2016-9-29)
二、招标项目简介:
1、概况:餐厅位于确山县同力大道豫龙同力水泥有限公司院内,面积约650平米,装修齐全,其中大厅使用面积约500平米,三个包间。公司在职职工约400人,就餐人数在120人左右。
2、招标内容:计划委托一家承包经营者负责餐厅、浴室、喷泉、鱼塘统一经营管理;
3、承包经营期间,免收房屋租金;
4、承包经营期间,餐厅的水、电、燃料费用由承包经营者列出使用详单,由招标人负担。
5、承包经营期间,餐厅供电、供水、排烟等基础设施以及餐桌、厨具等现有设备由承包经营者管理并无偿使用。
三、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饮食服务机构,取得相应的经营饮食行业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银行基本开户证明。
2、投标人注册资金须在10万元(含)人民币以上。
3、投标人必须具有专业的团队和经营管理经验,从事餐饮管理服务(机关、企事业单位等)超过3年以上。
4、本次招标不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投标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相关规定。
5、投标时投标人须缴纳投标保证金7000元。投标书应附带有投标保证金7000(柒仟元)元,基本账户转账凭证必须带至开标现场查验,由基本账户按下列开户行、帐号办理转账。投标保证金必须于2016 年11月11日上午9:00(北京时间)前到达需方账户。
驻马店市豫龙同力水泥有限公司
开户行:建行确山县营业部
帐号:41001 50591 00500 00065
四、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五、资格审查:
本项目投标人的资格条件在评标时进行审查。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附上所有的资格证明文件,要求提供的复印件的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并在必要时提供原件备查。若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不实,将导致其投标或中标资格被取消。
六、报名时间和方式:报名时间:2016年10月22日—2016年11月4日;报名时应携带公告第三条要求的单位授权证明,资质文件复印件、报名联系人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并加盖公章。
七、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11月11日上午9:00。
八、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密封和标注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九、开标时间:2016年11月11日上午9:00。
开标地点:驻马店市豫龙同力水泥有限公司办公楼一层招标室。
十、本招标公告在驻马店市日报以公告形式发布。本次招标活动由驻马店市豫龙同力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十一、招标人对未中标者不作任何解释。
十二、招标人:驻马店市豫龙同力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确山县同力大道驻马店市豫龙同力有限公司
联系人:徐先生
联系电话:0396-7060028
监督部门:党群纪检部
监督电话:0396-7060960
驻马店市豫龙同力有限公司
二O一六年十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