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建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南通市港闸区教育局(以下简称采购单位)的委托,对港闸区教育局下属单位厨房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拟用询价方式组织采购。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港闸区教育局下属单位厨房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二、项目预算:43.75万元
三、项目编号:GZCG2017223
四、项目需求:详见询价文件第三章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采购项目相同标段中同时参加询价,一经发现,将视同围标处理。
采购单位其它资格要求:
3、供应商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税务登记证(副本);或者是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投标供应商必须是有能力按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提供招标物的厨房设备制造商。
4、投标供应商需具备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5、投标供应商须同时具备①“燃气灶具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②“工业和商用电热食品加工设备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③“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
6、投标供应商须具备市级或以上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资质证书。投标供应商须派维修人员2名, 维修人员必须为投标供应商正式人员,须同时提供①燃气管理部门颁发的《职业技能岗位证书》、②社保机构出具并盖章的投标企业为维修人员缴纳的2016年12月-2017年11月连续一年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
7、投标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市级或以上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出具的商用燃气灶具能源效率检测报告及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部门出具的热风循环消毒柜、SUS304不锈钢板、SUS304不锈钢管的检测报告。
8、投标供应商须提供2014年12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在3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政府采购项目业绩(须提供采购合同及验收证明)。
9、投标人须提供参与本次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格式参见第六章)。
10、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此处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具体资格要求材料详见本询价文件第二章中“资格审查文件”。
请供应商认真对照资格条件,如不符合要求的,无意或故意参与询价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并视情公布在港闸政府采购网。
六、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
投标供应商需缴纳投标保证金捌仟元。投标保证金一律采用银行汇票形式递交,拒绝其他方式递交,并在汇票上注明“投标保证金”。银行汇票带至开标现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交给采购单位。询价保证金上必须注明收款人为:南通市港闸区财政局,用途为:投标保证金;汇款人为:供应商名称。
保证金账户信息如下:
账 户:南通市港闸区财政局
开户行:江苏银行港闸支行
账 号:89321015201110000172
投标保证金不得密封在投标文件内,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供应商,采购单位有权拒绝其投标文件。
2、履约保证金
(1)本项目成交后的履约保证金为项目中标价的 10% 。
(2)成交供应商的履约保证金须在成交通知书发出3日内汇入采购单位账户,成交供应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3日内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超期或未有协商,则视为自动放弃成交资格。
(3)成交供应商在按要求保质保量的完成该项目合同并通过验收后,采购单位凭成交供应商提交的申请,一次性无息退还该合同项目的履约保证金。
(4)由于成交供应商原因,在签订合同后出现不按合同履行的情况,采购单位有权将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全额不予退还,同时采购单位亦有权终止合同,成交供应商还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赔偿责任。
七、询价响应文件接收截止及询价评审开始时间: 2017年12月19日14时30分(以开标室投影仪显示时间为准)。
八、询价响应文件提交地址:南通市江海大道北729号和丰大厦B座1楼港闸区便民服务中心开标室(2),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九、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南通市港闸区教育局
采购单位联系人:王强 联系电话:0513-85308786;
区公管办联系人:丁工 联系电话:0513-81069839;
监督联系人:黄烨 联系电话:0513-85609792;
代理机构:江苏建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南通市崇川区世纪大道18号恒隆国际大厦B座1412室
联系人:王怡 联系电话:18051668290
邮箱:202679146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