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区 | 山东 | 招标类型 | 公告 |
请点击下载 | 无 | 发布时间 | 2016-10-21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北京化工大学昌平新校区第一食堂灶具及厂制品、电器设备及加工机械采购项目已批准,项目编号:BUCTXXQ2016020,招标人为北京化工大学,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投资,出资比例为国家投资100%,招标代理机构为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本招标项目的项目名称:北京化工大学昌平新校区第一食堂灶具及厂制品、电器设备及加工机械采购项目。
2.2本招标项目的供货地点:北京市昌平区南口镇东北部马鞍山地块(北京化工大学昌平新校区)。
2.3本招标项目的招标内容:本次招标共分2包,第1包为灶具及厂制品,第2包为电器设备及加工机械。投标人可对所有货物进行投标,也可只对其中一包或几包货物进行投标,但不得将一包中的内容拆开投标。本次招标不限制中标包数量。
包号 |
序号 |
采购内容 |
数量 |
供货期 (含安装) (日历天) |
控制金额(万元) |
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 |
1 |
1 |
灶具及厂制品等 |
一批 |
90 |
328 |
否 |
2 |
1 |
电器设备及加工机械等 |
一批 |
90 |
410 |
否 |
预算总金额(万元) |
738 |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国供应商,包括法人、其他组织、自然人;
3.2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府采购有关的规章,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7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资格预审文件并登记备案;
3.8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申请,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
3.9本次资格预审第1包只接受货物制造商申请,不接受货物代理商申请,第2包接受货物代理商申请;
3.10本次资格预审第1包的申请人应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燃气灶具);
3.11本次资格预审第1包的申请人所提供的节能燃气灶须具有相关省市燃气及燃气用具产品质量监管部门出具的有效检验合格报告。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采用有限数量制的,当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多于7家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限定为7家。
5.资格预审申请报名
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请于2016年10月21日至2016年10月28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北京市东城区崇文门外大街90号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705室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燃气灶具)复印件(第1包申请人提供,加盖公章)、相关省市燃气及燃气用具产品质量监管部门出具的节能燃气灶有效检验合格报告(第1包申请人提供,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及原件进行报名。
6.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6年10月21日至2016年10月28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00分,到北京市东城区崇文门外大街90号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705室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6.2 资格预审文件300元/本,售后不退。
7.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11月1日16时00分,地点为北京市东城区崇文门外大街90号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705室。
7.2逾期送达、未按要求密封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招标网>(http://)、<招标网>(http://)、<北京化工大学新校区建设指挥部>(http://xxq.buct.edu.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北京化工大学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东路15号
邮 编:100029
联系人:甄老师
电 话:010-56375669
传 真:010-56375667
电子邮件:zhenhp@mail.buct.edu.cn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崇文门外大街90号
邮 编:100062
联系人:李丁
电 话:010-67178958
传 真:010-67177764
电子邮件:liding0315@126.com
2016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