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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移动(哈尔滨)数据中心一期二阶段厨房灭火装置采购

  • 黑龙江
  • 状态:公告
所在地区黑龙江招标类型公告
请点击下载发布时间2017-12-19
项 目:中国移动(哈尔滨)数据中心一期二阶段厨房灭火装置采购
招 标 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黑龙江有限公司
公告时间:2017-12-19
招 标 公 告 项目编码:CS0115G1704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移动(哈尔滨)数据中心一期工程"已由上级主管部门以哈经开委发改备【2012】03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黑龙江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厨房灭火装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中国移动(哈尔滨)数据中心一期二阶段厨房灭火装置采购 2.2建设地点:开发区哈南第八大道、哈南十九路、哈南第十六大道、哈南十七路围合区域。 2.3项目概况:中国移动(哈尔滨)数据中心一期二阶段厨房灭火装置,包括燃料切断装置、报警装置、灭火装置和清洁装置等。 2.4合同估算价:50万元 2.5供货期:合同签订40天完成生产、供货、安装。 2.6质量标准:满足国家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招标范围:完成上述项目设计图纸及清单范围内自设备采购、运输、调试、验收、交付使用、用户培训、至后期维保等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2.8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营业执照中的经营范围和经营内容满足本次招标要求,同时还应具备有效期内的厨房设备灭火装置CCC认证-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有效的与本次投标产品相符的生产许可、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一般纳税人(增值税)资格;近3年内(2014年12月01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下同)企业信誉良好、无行贿受贿记录;投标期间(自招标报名开始至确定中标人并履行合同备案手续止的所有时间内)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相关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及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无涉及较重及严重失信行为的情形、没有被相关部门限制投标或从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本工程针对同一设备品牌只接受一家制造商企业参与投标(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不接受代理商投标,投标人拟投标货物的制造企业生产能力足够完成招标内容、拟投标货物(包括外购部分)的生产及国内大陆商用年限(以投标人提供的检验报告和销售合同的时间为准)须满足三年及以上、制造商企业生产能力足够完成招标内容、企业营运状况、业绩和信誉良好; 3.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本企业员工,并提供近一年在本企业的社会保险证明(哈尔滨市企业应提供社保证明的查询方式及相关信息,包括社保号、身份证号、密码等。外省市投标企业必须提供查询网址及相关信息,包括社保号、身份证号、密码等,如在网上查询不到相关信息,其投标将被否决。)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均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名词释义:本条所称单位负责人是指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个人独资企业的负责人等对外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人;控股、管理关系是指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超过50%;或者出资额、股份比例虽不足50%,但其享有的表决权足以对股东会或股东大会产生重大影响;或者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其他单位行为的关系,如集团公司与下属子公司或分公司等); 3.5投标人在购取招标文件时必须向行政监督部门做出承诺,在投标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保证不发生任何违纪违法行为;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凡具备承担本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企业,均可针对本招标项目向招标人提出投标申请; 3.7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8如果分公司或下属公司存在投标被否决的情况,而分公司或下属公司又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责任应由其总公司承担,所属总公司不具备投标资格; 3.9所有需要提供网站查询或者需要提供网页截图及查询网站的必须为政府行政主管部门门户网站, 如果在网上查询不到的视为报名无效; 3.10 招标人将在投标登记结束后对投标申请人提供报名资料的真实性进行核实,如发现投标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不符合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将取消投标申请人的登记资格,如发现投标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中存在虚假材料,招标人将取消投标申请人的登记资格,且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2月19日至2017年12月2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到哈尔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181号市民大厦)四楼大厅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50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4.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元。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后2日内寄送。 4.4潜在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及影印件或复印件两份并装订成册(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1)投标登记表(原件); (2)投标承诺(原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4)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复印件); (5)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一年社会保险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7)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8)认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9)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 (10)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11)一般纳税人(增值税)资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12)生产许可(原件及复印件); 注:已取得"三证一码"营业执照的企业,不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及税务登记证。 潜在投标人应对所提供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联系电话:0451-87153983-忱义招标。逾期不予受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递交地点(同开标地点)为哈尔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181号市民大厦)四楼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____(http://www.chinabidding.com.)、 哈尔滨公共资源交易网-建设工程(http://www.hrbjjzx.cn)、 哈尔滨经济技术开发区外网(http://www.kfq.gov.cn)、 哈尔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公示屏上发布。 7.其他 7.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登记受理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对招标报名环节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登记截止后3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7.2招标人将通过《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对项目投标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三年行贿犯罪档案进行查询。 7.3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将通过最高人民法院官方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对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或否决。 7.4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黑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进行查询,对被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并在有效期内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或否决。 7.5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对投标人信用及联动机制名单进行查询,对被相关部门限制投标或从业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或否决。 7.6本项目投标登记表、投标承诺等请在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的企业网站(http://www. hljcygl.com); 7.7有关本项目投标的其它事宜,请与忱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 7.8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招标人所有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黑龙江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忱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群力新区丽江路3936号银泰城F座写字楼27层 邮 编:150030 联 系 人:刘莹 联系电话:4006998787-5(招标五部)18904884128 授权传真:0451-84348303 授权E-mail chenyizhaobiao@163.com 企业网址:http://www.hljcygl.com 日 期:2017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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