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区 | 北京 | 开标时间 | 2018-01-03 |
招标类型 | 公告 | 招标编号 | XM-0000011102171212041 |
请点击下载 | 无 | 发布时间 | 2017-12-20 |
2017-12-20 [磋商]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本级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第二审判区厨房设备项目竞争性磋商
新华招标有限公司受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本级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第二审判区厨房设备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第二审判区厨房设备项目
项目编号:XM-000001110217121204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佳
项目联系电话:010-63905926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本级
采购单位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南大街10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王老师010-8526871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李红(010-63905925)、刘佳(010-63905926)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丰台区菜户营东街甲88号鹏润家园豪苑大厦B座30层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货物名称:厨房设备等;
简要技术参数:电子秤:移动式磅秤,四角可调节的支撑脚着地,配称重显示仪。不锈钢电子地称,最多称300kg计价等;
预算金额(人民币):170万元;
是否接受进口:否;
数量:一批;
采购用途:自用。
二、对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供应商;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包的投标;8)为本项目某包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该包的投标;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磋商和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70.0 万元(人民币)
谈判时间:2018年01月03日 09:30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17年12月20日 09:30 至 2017年12月27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北京市丰台区菜户营东街甲88号鹏润家园豪苑大厦B座30层
获取磋商文件方式: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 200 元/套。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费用无论何种原因或中标与否均不予退还。竞争性磋商文件电子版与书面竞争性磋商文件,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果通过邮寄方式购买标书,另加100元邮寄费,请供应商按如下采购代理地址和账号汇款,并同时将汇款底单传真至采购代理机构。收到回执后, 采购代理将立即把竞争性磋商文件电子版发送给供应商,同时也将把书面竞争性磋商文件邮寄给供应商,但对邮寄途中的遗失不承担责任。购买磋商文件请携带: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的有效票据凭证(近3个月)、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6年度审计报告或银行资信证明、供应商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的本单位信用记录、法人代表授权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以上材料均复印件加盖公章)。
磋商文件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18年01月03日 09:00 至 2018年01月03日 09: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第一会议室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18年01月03日 09: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第一会议室
四、其它补充事宜:
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北京市政府采购网
五、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佳
项目联系电话:010-63905926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信用担保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