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区 | 广东 | 招标类型 | 公告 |
请点击下载 | 无 | 发布时间 | 2016-10-21 |
肇庆供电局职工食堂厨具、餐具采购项目询价采购公告
肇庆供电局职工食堂厨具、餐具采购项目已具备公开询价条件,招标人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肇庆供电局,资金来源已落实,现对该项目采用公开询价方式进行询价,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单位前来报名。
一、项目概述:
1. 项目名称:肇庆供电局职工食堂厨具、餐具采购项目
2. 服务范围:采购一批职工食堂厨具、餐具用品,包括:浆渣分离式磨浆机、不锈钢玻璃冷柜、面包保温保湿展示机等,具体采购清单以采购单位提供的清单为准。
3. 项目地点:广东省肇庆市。
4. 服务期限:具体日期以签订合同为准。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 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且符合供应商相关管理规定。
2. 营业执照具备销售设备或国内贸易的经营范围,且能满足本项目的服务需求。
3. 投标申请人之间不存在单位责任人为同一人,不存在控股、管理的关系。
4. 无违规违法行为,在活动项目所在地政府及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无处于限制投标资格的处罚。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三、投标人在报名时需提交的资料:
1. 询价报价意向函(格式详见附件)。
2. 投标申请人关联企业情况声明(格式详见附件)。
3.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 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如企业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则无需提供)。
5.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需委托)。
上述所有资料在报名时需提供原件进行审核,报名资料的复印件必须提供与原件相符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并统一用A4纸打印,装订成册,一式三份。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携带报名资料和原件到现场报名,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不接受报名。
四、报名及询价采购文件的获取:
1. 报名及售卖询价采购文件时间:2016年10月21日至2016年10月23日,每天9:30至11:00,15:00至16:30,受理报名后将向符合资格的单位发售询价采购文件;
2. 报名地点:肇庆市端州区景泰路9号大院内二楼广东律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肇庆办事处;
3. 询价采购文件工本费:人民币100元/套,售后不退。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价采购公告在招标网()、中国工网在线网(www.gy-center.net)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1. 招标单位: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肇庆供电局
联系人及电话:梁先生,0758-2977110
2. 监督部门: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肇庆供电局监察审计部
联系人及电话:伍先生,0758-2976825
3. 招标代理:广东律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钟先生,18666776411
招标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肇庆供电局
招标代理:广东律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2016年10月21日
附件:
询价报价意向函
(招标人) :
我方已阅贵局 年 月 日发布的 (项目名称) 询价采购公告,决定参加此项目的报价。
与此项目有关的一切往来通讯请联系: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单位(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投标申请人关联企业情况声明
我公司郑重声明如下:
1、本公司的母公司及控股公司情况;
2、属于同一母公司或控股公司的其他公司的情况;
母公司及控股公司名称 |
控股(出资)比例(%) |
法定代表人 |
联系人及电话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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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同一母公司或控股公司的其他公司名称 |
法定代表人 |
联系人及电话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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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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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承诺:如未提供或未如实填写本公司的母公司及控股公司情况,将被作为否决投标处理。
投标申请人(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
盖单位公章:
日期:
说明:若无关联企业,则在上述表格中填写“无”。
投诉和受理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诉受理机构:
受理机构: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肇庆供电局
地址:肇庆市端州区信安路88号
邮编:526000
联系人:伍先生
联系电话:0758-2976825
传真:0758-2976541
举报邮箱:zqjbyx@gdzq.csg.cn
投诉书的格式及要求:
投诉书中应包含投诉人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投诉对象、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等信息。
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投诉由其他利害关系人提出的,还需出示投诉人与本次投标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文件,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各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投标活动或投标文件存在异议的,可以将投诉书签字盖章后,连同其他附件资料以现场递交或邮寄的方式在规定时间内提出;采用邮寄方式提出的投诉,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先以传真方式提出,但书面投诉书必须在传真发出的当天同时寄出。
投诉内容及时限:
1.对资格预审文件的内容有异议的,应在提交资格预审文件截止时间2天内提出;
2. 对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的,应在提疑截止时间前提出(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3项要求);
3.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在开标现场向监督人员提出;
4. 对推荐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投诉不予受理的情形:
1. 投诉人不是招标投标活动的参与者,或投标人以外的其他利害关系人未能提供与本次投标存在利害关系证明文件的;
2. 投诉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3. 投诉书未具备投诉人真实姓名、签字和有效联系方式的;以法人名义投诉,投诉书未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
4. 超过投诉时效的(以收到投诉书的日期为准;采用邮寄方式的,以邮戳日期为准);
5. 已经作出处理决定,并且投诉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6. 投诉事项已进入行政复议或诉讼程序的;
7. 涉及招标评标过程具体细节、其他投标人的商业秘密或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具体内容但未能说明内容真实性和来源合法性的投诉。
恶意行为的处罚:
经核查发现投诉人所提出的投诉存在诬告、故意扰乱招投标秩序等恶意行为,给招标人或他人造成损失的,将限制其1年内不得参加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和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组织的招投标活动。
(项目名称) 的投诉书
投诉提出日期: 年 月 日
投诉人名称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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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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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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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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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对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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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法律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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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请求及主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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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证明材料有效线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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