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区 | 上海 | 招标类型 | 公告 |
请点击下载 | 无 | 发布时间 | 2016-10-21 |
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规定,上海市金山区政府采购中心受委托,对上海市金山区金卫中学、亭林大居九年一贯制学校及金蔷薇幼儿园厨房设备采购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需要网上投标,投标人必须获得上海市电子签名认证证书(CA认证证书)。 (2)必须为厨房设备生产商,且营业执照中包含相应经营范围。 (3)具备相应的燃气器具生产许可证、以及销售和安装维修资质。 (4)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上海市金山区金卫中学、亭林大居九年一贯制学校及金蔷薇幼儿园厨房设备采购
2、招标编号:SHXM-16-20161020-2448(代理机构内部编号:16-60312)
3、预算编号:16-16-60312001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第一包金卫中学厨房设备:预算70万 第二包亭林大居九年一贯制学校厨房设备:预算82万 第三包金蔷薇幼儿园厨房设备:预算25万 厨房设备,包括灶具产品、燃气产品、洗刷调理类产品、排风系统及设计安装调试等。
5、交付地址:各指定学校。
6、交付日期: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30个日历天内完成。
7、采购预算金额:1770000(国库资金:1770000;自筹资金:0)
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落实小型微利企业政策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16-10-24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6-10-28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1. 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 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代表人的身份证: 3.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燃气具类): 4. 上海市燃气管理处核发的《上海市燃气器具产品销售备案通知书》; 5. 上海市燃气管理处核发的《上海市燃气器具安装维修单位资质等级证书》; 6. 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有效期内)。
合格供应商可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16-11-15 1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开标时间:2016-11-15 10:00。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1、投标地点:上海市金山区新城路115弄25号一楼会议室
2、开标地点:上海市金山区新城路115弄25号一楼会议室。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
3、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投标单位带好上网密钥、手提电脑(同时具备可以无线上网的流量卡)进行电子开标,并提供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四份, 纸质文件必须为上传网上的文件下载后打印制作。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1.现场审核 现场报名及购买书面招标文件:时间:2016年10 月28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00,符合上述条件并且原件证照核实审核通过的供应商可购买招标文件,未按规定获取纸质标书的供应商,其投标概不接受。 现场报名时,需提供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的所有文件加盖公章,逾期不再办理;地点:上海市金山区朱泾镇健康路642号。招标文件500元/份,未获取纸质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报名现场验证通过不代表评标时各项评审的最终通过。 2.答疑澄清 投标单位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可在2016年 10月29日下午11时整前以书面传真(57311566)的形式向上海市金山区政府采购中心提出,由上海市金山区政府采购中心统一解答。上海市金山区政府采购中心将于2016年10 月31日下午16时前以上网形式发布招标文件澄清纪要。 3.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招投标系统正式运行的通知》(沪财采[2014]27号)的规定,本项目招投标相关活动在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简称:电子采购平台)(网址:www.zfcg.sh.gov.cn)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电子采购平台是由市财政局建设和维护。投标人应根据关于印发《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沪财采[2012]22号)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投标人在电子采购平台的有关操作方法可以参照电子采购平台中的“培训平台”和“联系我们”等专栏的有关内容和操作要求办理。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上海市金山区教育局采购代理机构:上海市金山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金山区金一东路2号金山区教育局地址:金山区龙山路555号西楼702室
邮编:200540邮编:200540
联系人:张利华联系人:朱琳、胡勤华
电话:37902127电话:57921933、18121155636
传真:37902127传真:57921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