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区 | 江苏 | 招标类型 | 公告 |
请点击下载 | 无 | 发布时间 | 2017-12-23 |
靖安派出所厨房设备采购项目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靖安派出所厨房设备采购项目(项目名称)己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京市公安局栖霞分局,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南京市公安局栖霞分局 。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所需的靖安派出所厨房设备采购项目(项目名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项目名称:靖安派出所厨房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地点:南京市
招标数量:见招标货物清单
资金来源: 自筹,已落实
招标内容及规格:见招标货物清单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招标内容、标段划分、交货期或交付使用期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承诺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备查)
提供近2015年1月1日以来施工过10万元以上的2个类似厨房设备工程(以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为准,原件备查)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 年12月22日至 2017 年12月2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 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 在集庆门大街268号苏宁慧谷E08-2-719(详细地址)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人民币0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 01月 10日 14时 00分,地点为南京市栖霞区尧化门街141号406会议室,届时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京市公安局栖霞分局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川页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尧化门街141号地址:南京市集庆门大街268号苏宁慧谷E08-2-719
邮编: 邮编:210012
联系人:吴伟 联系人:陈工
电话:18913834114电话:13611518332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电子邮件: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2017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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