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区 | 吉林 | 招标类型 | 公告 |
请点击下载 | 无 | 发布时间 | 2018-01-02 |
货物/其他货物/其他不另分类的物品
吉林省汇通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吉林省检察官培训学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吉林省检察官培训学院厨房设备用具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吉林省检察官培训学院厨房设备用具项目
项目编号:HTZB2017-1178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田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431-87933788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吉林省检察官培训学院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金城街399号
联系方式:李先生 0431-87083502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吉林省汇通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田先生 0431-87933788
代理机构地址: 长春市西安大路与翔运街交汇莱德宾馆7楼
一、供应商资格要求简要说明: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3.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一般纳税人资质,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能力提供相应产品的厨具设备制造商。3.3投标人须提供《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燃气灶具》及《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工业和商用电热食品加工设备》 《产品责任保险单》 《食品接触产品安全认证证书》 《售后服务认证证书》 《全国质量、服务、信誉AAA级企业证书》等证书。3.4售后要求:投标人需在吉林省长春市内设有办事处或售后服务机构,该售后服务机构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如投标人委托第三方进行服务,须提供经双方签字盖章的委托函及营业执照原件。3.5业绩要求:投标人在近三年有一项及以上合同总额度不少于人民币30万元厨房设备的业绩,并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原件。3.6财务状况良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可以提供近三年的财务审计报告、近期由收缴单位出具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缴交证明(或网站缴交证明)3.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或者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已届满);投标供应商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招标网等渠道查询信用记录,查询截止时点:投标截止时间前,并将查询结果网页打印。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招标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招标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招标活动。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获取谈判文件时间及地点:
获取谈判文件的时间:2018年01月02日 09:00 至 2018年01月04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谈判文件地点: 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四楼
三、其它补充事宜:
四、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田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431-87933788
五、谈判方式文件及售价等:
预算金额:44.0 万元(人民币)
获取谈判文件方式: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
获取谈判文件文件售价:800.0 元
谈判文件发售起、止时间:2018年01月02日 09:00 至 2018年01月04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谈判时间:2018年01月12日 13:30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01月12日 13:30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四楼
谈判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18年01月12日 13:30
谈判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四楼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见标书
七、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竞争性谈判邀请函
竞争性谈判编号:HTZB2017-1178
1.采购条件
吉林省检察官培训学院厨房设备用具项目已由吉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以吉林省省级部门集中采购任务通知书项目采购X[20171129] -3733号批准竞争性谈判采购,项目业主和采购人为吉林省检察官培训学院,采购代理机构为吉林省汇通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
2.采购内容
2.1 项目名称:吉林省检察官培训学院厨房设备用具项目
2.2 服务地点: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金城街399号
2.3 供货日期:从合同生效至交货、安装、调试、验收合格45天(日历日)。
2.4 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满足采购人要求。
3. 合格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一般纳税人资质,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能力提供相应产品的厨具设备制造商。
3.3投标人须提供《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燃气灶具》及《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工业和商用电热食品加工设备》 《产品责任保险单》 《食品接触产品安全认证证书》 《售后服务认证证书》 《全国质量、服务、信誉AAA级企业证书》等证书。
3.4售后要求:投标人需在吉林省长春市内设有办事处或售后服务机构,该售后服务机构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如投标人委托第三方进行服务,须提供经双方签字盖章的委托函及营业执照原件。
3.5业绩要求:投标人在近三年有一项及以上合同总额度不少于人民币30万元厨房设备的业绩,并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原件。
3.6财务状况良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可以提供近三年的财务审计报告、近期由收缴单位出具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缴交证明(或网站缴交证明)
3.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或者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已届满);投标供应商应通过 信用中国 网站、中国政府招标网等渠道查询信用记录,查询截止时点:投标截止时间前,并将查询结果网页打印。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招标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招标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招标活动。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自本项目采购信息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发售2018年1月2日至2018年1月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供应商可持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的副本、类似业绩、现场踏查函,以上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人民大街与蔚山路交汇处)四楼吉林省汇通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窗口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竞争性谈判文件每合同包售价人民币800元,售后不退。
5.接受响应文件时间及截止时间:
5.1 接受响应文件开始时间:2018年1月12日13时00分(北京时间)
5.2 接受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8年1月12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
5.3 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6.谈判地点及谈判预备会议地点
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四楼评标室。
7.谈判保证金
本项目收取谈判保证金 0.8万元(提交方式请见竞争性谈判文件中保证金条款具体要求)。
9.本合同采购控制价:
采购控制价:人民币44万元,超过采购控制价废标。
10.发布谈判邀请书的媒介
本次谈判邀请书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吉林省检察官培训学院
办公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金城街399号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431-87083502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汇通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长春市西安大路与翔运街交汇莱德宾馆7楼
项目负责人:田先生
联系电话:0431-879337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