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区 | 浙江 | 招标类型 | 公告 |
请点击下载 | 无 | 发布时间 | 2016-10-20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规定,经批准, 浙江鼎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金华支队委托,现就金华支队公寓房厨房设备采购与安装工程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国内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dscg-jh2016-104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内容及数量:
序号 |
采购名称 |
数量及单位 |
备注 |
预算金额(元) |
1 |
金华支队公寓房厨房设备采购与安装工程 |
1项 |
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 件《第三章》 |
268800 |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招标文件的发售:
1、发售时间:2016年 10 月 20 日至2016年 10 月 26 日;(上午:8:30-11:00 ;下午:14:00-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金华市宾虹路999号置信大厦9楼。
3、售价:招标文件500元/份,售后不退。
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后至2016年 10月 27 日17:00时前允许潜在投标人前来认购招标文件。
七、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除原件外,以下需提供内容加盖单位公章):
1、经有关部门年检通过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社保登记证》(新版三证以上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复印件;
2、授权委托书 、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资质)材料原件或复印件;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5、报名表。
以上资料均应递交原件和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原件核对后归还),复印件按顺序装订成册。
报名表下载地址:
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
八、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5000元整,以现金形式交至开标现场。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6年 10月 28 日 下午15:00 时(北京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金华市宾虹路999号置信广场9楼浙江鼎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逾期送达作无效标处理。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6年 10 月 28日下午15:00 时(北京时间)在金华市宾虹路999号置信广场9楼浙江鼎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随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开标会议(委托代理人还应随带参加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书),若因身份证遗失等原因不能及时提供,可由本人户籍所在地的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代替,其他证件不予认可。
十一、业务咨询:
采购单位联系人:徐先生 联系电话:13867976778
浙江鼎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0579-82252025 18057929797 传真:0579-826099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