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茅区教育局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食堂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采购编号:YNTQPE【2018CG01】 1. 采购条件 思茅区教育局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食堂设备采购项目资金已落实,受思茅区教育局的委托,云南天启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拟对该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的方式择优选择供应商,欢迎有意提供项目产品和服务的供应商参与采购。 2.项目概况及采购范围 2.1项目名称:思茅区教育局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食堂设备采购项目; 2.2采购内容: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食堂设备一批,包括:灶具、工作台、柜、锅、瓢、盆、桶、等内容,具体设备名称、规格型号、采购数量及其他采购需求详见采购文件; 2.3交货期限: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 2.4产品质量要求:采购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检验检疫合格标准; 2.5采购预算:156660.00元; 2.6采购方式:竞争性蹉商。 3.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加本次磋商的供应商除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外,还应具备以下要求: 3.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2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生产厂家或供应商;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含厨房设备(或厨具)生产或销售)、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已办理三证合一的企业只需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及健全的财务制度,提供近三年(2014年-2016年)经审计的审计报告及相应的财务报表及开户银行的资信证明。 3.4具有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6年全年或2017年至今近三个月缴纳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及社会保险登记证)。 3.5供应商应具有履行合同的专业、技术能力和经济实力,能提供现场技术服务和组织技术培训。 3.6供应商提供的单头电磁灶,须提供2017年(国家级)电磁辐射合格检测报告,并可通过检测官网查阅、验证,提供2017年(国家级)静电放电抗扰度合格检测报告,电磁炉厂家须通过GB/T27922-2011《商品售后服务评价体系》规定的五星级要求,提供认证证书,并能进入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官网查阅。
3.7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申请人成交后不得转包和分包;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3.8申请人不能是正在接受国家有关部门审查,被其他企业兼并或收购和目前因重大经济纠纷涉讼的企业。参加本次磋商活动前,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没有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没有进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独立法人单位(提供书面声明)。 3.9自2014年1月至2016年12月至少完成1个类似项目业绩,类似业绩是指完成采购合同金额与本项目采购预算金额相当的食堂设备(主要设备为厨具、餐具)采购活动。 4.报名及磋商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磋商者,请于 2018年 1月 8日至 2018年 1月 12日(法定节假日及双休除外),每日上午 08:30时至 11:30 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云南天启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普洱分公司(地址:普洱市茶苑路延长线92号科恩学苑花园1栋208号)购买磋商文件。 4.2购买磋商文件时需提交以下资料的原件: (1)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为法定代表人报名时);授权委托人报名时应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其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3)提供近三年(2014年-2016年)经审计的审计报告及相应的财务报表及开户银行的资信证明。 (4)提供2016年全年或2017年至今近三个月缴纳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及社会保险登记证。 (5)供应商提供的单头电磁灶,须提供2017年(国家级)电磁辐射合格检测报告,提供2017年(国家级)静电放电抗扰度合格检测报告,电磁炉厂家须通过GB/T27922-2011《商品售后服务评价体系》规定的五星级要求,提供认证证书。 (6)类似项目业绩(采购合同或成交通知书)。 【供应商须提供以上所有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并装订成册】 4.3磋商文件每套售价400.00元,售后不退。 5. 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磋商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8年1月22日15时30分,地点为云南天启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普洱分公司(普洱市茶苑路延长线92号科恩学苑花园1栋208号); 5.2磋商时间为2018年1月22日15时30分,磋商地点为云南天启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普洱分公司(普洱市茶苑路延长线92号科恩学苑花园1栋208号);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磋商保证金 磋商保证金:人民币叁仟元整(¥3000.00元)。 不收现金,保证金必须于磋商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从供应商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电汇或网上银行方式提交到指定账户,其它形式的磋商保证金概不接受,磋商保证金缴款单位名称必须与供应商名称一致,并在转账用途上注明 思茅区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食堂设备采购项目磋商保证金 。磋商保证金须从供应商的基本帐户上转出。 磋商保证金缴纳账户: 开户名:云南天启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普洱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普洱鱼水路支行 账号:137245024736 咨询电话:0879-2158006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项目的相关信息在 云南省政府采购网 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采购人:普洱市思茅区教育局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13887959111 采购代理机构:云南天启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普洱分公司 地址:普洱市茶苑路延长线92号科恩学苑花园1栋208号 联系人:邓师 联系电话:0879-2158006 2018年1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