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单位 | 卢氏县瓦窑沟乡人民政府 | 所在地区 | 河南 |
招标类型 | 公告 | 招标编号 | 卢采购【2018】第10号 |
请点击下载 | 下载 | 发布时间 | 2018-01-08 |
一、招标条件
卢氏县瓦窑沟中心小学教育教学、生活设备购置项目已经获有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且已落实到位。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卢氏县瓦窑沟乡人民政府的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卢氏县瓦窑沟中心小学教育教学、生活设备购置项目;
2、采购编号:卢采购【2018】第10号
3、项目地点:卢氏县瓦窑沟乡中心小学;
4、采购金额:一标段:909130.00元;二标段:722930.50元
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6、标段划分:二个标段;一标段:电子、电教及厨房设备采购;二标段:教学办公设备采购;
7、采购内容:卢氏县瓦窑沟中心小学教育教学、生活设备购置:一标段:空调、触摸一体机、电脑、监控、投影仪、音响、校园广播、净水设备及厨房设备采购等内容;二标段:办公室隔断、桌椅床、沙发、茶几、窗帘、储物柜、图书架及实验室设备采购等内容;(参数及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8、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9、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及地区现行相关规范和标准,满足甲方使用要求;
10、供货期:一、二标段:合同签订后10日内送达采购人指定地点并安装调试;
注:同一投标单位可以投多个标段,但只能中一个标段。如果某一候选中标人在此项目中的多个标段中均排名第一,取中标金额最大的一个标段为该投标人的中标候选项目,其它标段的候选人按排名次序递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中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具有生产或销售该项目的所有内容;;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含行贿犯罪记录和商业贿赂、不正当竞争行为)且信誉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查询渠道: 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将打印留存,并加盖单位公章。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此项目为电子化试点项目,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同时进行,供应商(潜在投标人)须在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smxgzjy.org)上进行注册,注册操作手册和网上报名操作手册,请查看此公告附件。网上和现场同时报名成功,方视为有效报名。投标报名阶段,供应商无需办理CA数字证书。投标人现场报名时应提供本项目网上报名成功回执函复印件并加盖企业公章,现场报名时需提供。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1、报名时间及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月9日至2018年1月15日(国家规定上班时间),到卢氏县招投标交易中心一楼受理大厅报名。
2、报名时需提供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4)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提供企业近三月(2017年10-12月)社保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新成立企业从成立之日起计算);
(6)提供 信用中国 网站( http://www.creditchina.gov.cn/)无不良信用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查询结果页面复印件加盖公章。
报名时提供上述资料原件,留加盖公章复印件5套,复印件每页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必须是清晰、完整的,投标人应将相关证件的变更、延期、考核、年审等材料一并复印盖章,资料不完整不清晰的不予接纳,报名资料的复印件须加封皮按顺序装订成册(封皮上需注明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日期)。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供应商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一经核实出具虚假证明的,取消其投标资格。
3、招标文件获取:凡通过上述报名者,在报名时间内到卢氏县招投标交易中心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
五、投标保证金
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一标段:壹万伍仟元整(¥15000.00元)
二标段:壹万元整(¥10000.00元)
2、投标保证金必须于开标前汇入以下账户(即到账日期)。
收款单位:卢氏县招投标交易中心
开 户 行:河南卢氏农村商业银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0940 1001 1000 0001 1
银行行号:4025 0540 0012
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从投标单位基本帐户转至卢氏县招投标交易中心专用帐户并在卢氏县招投标交易中心财务换取投标保证金收据,收据复印件应当制作在投标文件中。
注:投标单位递交投标保证金时请注明项目简称或项目编号,银行转账,以到账时间为准,请投标人自行考虑时间,若过时未到账,为无效报名。
六、本次招标采购联系事项: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下同)为 2018年1月30日11时00分,地点为卢氏县招投标交易中心。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公告及招标信息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卢氏县招投标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卢氏县瓦窑沟乡人民政府
联系人:甄满朝
电话:15138188966
地址:卢氏县瓦窑沟乡
招标代理机构: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薛 鹏
电话:0398-7181155 13643982722
电子信箱:271522323@qq.com
地址:郑州市经三路广汇国贸A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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