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区 | 江苏 | 招标类型 | 公告 |
请点击下载 | 下载 | 发布时间 | 2018-01-15 |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中国移动(江苏镇江)物联网大厦配套厨房设备采购及相关服务(招标编号:YD32HW180006),招标人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江苏有限公司镇江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省设备成套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招标范围1.1 招标内容: 本项目为中国移动(江苏镇江)物联网大厦配套厨房设备采购及相关服务。
1.2交货期和地点:交货期见招标文件合同条款,交货地点为江苏省镇江市内,具体交货时间和地点以订货单为准。
质量要求:合格,符合行业规范要求,满足建设方要求。免费质保期为两年。
1.3 本次招标最高含税限价人民币3570195.00元(含税金)。
投标人资格要求(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牌价以资格审查当天中国人民银行外汇中间价为准)(提供投标人有效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注册资本金均以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金为准,投标时提供证书原件)。
(2)、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本企业的燃气灶具及工业商用电热食品加工设备《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及《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投标时提供证书原件)。
(3)、投标人须提供本企业《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资质证书》(投标时提供证书原件)。
(4)、投标人须提供中国质量认证中心认证的中国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投标时提供证书原件)
(5)、业绩要求:自2015年1月1日以来,提供2015年1月1日至本公告发布之日止累计金额人民币180万元及以上的本次招标产品业绩(投标时如提供多份合同,则须提供相应业绩清单表对照),以上金额为原生产厂家的供货金额,以合同或订单(如提供订单的,须同时提供框架协议)为准。需提供合同原件和相应发票复印件备查,合同(订单)与发票应一一对应。
(6)、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提供有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章 的税务登记证或税务机关颁发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承诺书)
(8)、其他要求:投标人需提供以下承诺书(投标人投标时提供原件):
①、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②、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③、企业没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④、企业没有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期限未满的;
⑤、提交的资格审查资料完全属实,无失实内容和无弄虚作假内容。
3.资格审查方法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 ,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各投标人请于2018年1月15日上午9点至2018年1月19日下午17点在江苏省通信建设交易中心(http://www.jstxzbw.com/)注册报名(交易中心联系方式:025-86608268)。标书费用800元。请于投标报名期间将银行汇款底单发送至邮箱:1178070758@qq.com(报名邮箱)。待招标代理公司确认后方能招标文件。
(2)交款形式:采用银行电汇、网上银行汇款(不接受现金),必须使用单位账户,账户名称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以个人名义汇款款项的不予认可,汇款信息如下:
开户名:江苏省设备成套有限公司
开户行:华夏银行南京水西门支行
账 号:10365000000305029
5.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2月 8日 09 时 3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南京市南祖师庵7号江苏省通信建设交易中心安平楼2楼。
6.样品的递交本项目不适用
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bulletin.cebpubservice.com/)、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信息平台(txzb.miit.gov.cn)及江苏省通信建设交易中心(http://www.jstxzbw.com/)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8.联系方式招 标 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江苏有限公司镇江分公司
地 址:镇江市正东路2号
邮 编:212000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省设备成套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山西路120号江苏成套大厦1701室
邮 编:210009
联 系 人:董工
电 话: 025-83325697
电子邮件: 1178070758@qq.com
9.附加项(1)处罚规定
对于存在与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所规定弄虚作假行为的厂商,根据招标投标法规定,将对其做如下处罚:
1)取消其投标报名资格;如中标,取消中标资格;
2)如已提交保证金,则扣除全部保证金;
3)情节严重的,三年内不允许该厂商参与招标人及其下属公司该产品的任何招投标。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江苏有限公司镇江分公司/
江苏省设备成套有限公司
2018年 1月 12 日
江苏省设备成套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