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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沙县禹谟镇初级中学厨房设备采购项目谈判公告

  • 贵州
  • 状态:公告
所在地区贵州开标时间2018-01-23
招标类型公告招标编号JFC-2018-009
请点击下载发布时间2018-01-15

金沙县禹谟镇初级中学厨房设备采购项目谈判公告

经金沙县财政局金财采复[2017]155号文件批准,贵州大昱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受金沙县禹谟初级中学的委托,对其“金沙县禹谟镇初级中学厨房设备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国内具有相应资格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项目名称:金沙县禹谟镇初级中学厨房设备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JFC-2018-009

三、项目序列号:009

四、项目联系人:熊伟

五、项目联系电话:15885874422

六、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七、采购货物或服务情况:(具体要求详见附表)

(一)采购主要内容:厨房设备一批。
(二)采购数量:1 批

(三)采购预算:40万元

(四)最高限价:40万元

(五)简要技术要求、服务和安全要求: 详见采购文件

(六)交货时间或服务时间:签订合同后30个日内完成

(七)交货地点或服务地点:详见采购文件

(八)其他事项(如样品提交、现场踏勘等):供应商自行与采购人联系现场踏勘事宜。

八、投标供应商在谈判时需提供以下资格要求原件

(一)、有效的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原件或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备厨房设备生产或经营范围)

如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原件或工商营业执照原件上企业成立日期是在2016年12月31日以前的,须提供企业自行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网打印的2016年已参加年报的证明资料(加盖投标人印章)或企业登记机关出具的2016年已年报的证明。

(二)、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证明原件:

1.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有效的资信证明原件(自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或经法定审计机构审计的2016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原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及其附注。报告未加盖审计机构骑缝章、四表一注未加盖审验章均视为无效)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有效的投标担保函原件。

2.2017年以来任意一个月发生并缴纳的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完税凭证原件或银行回单(凭证或回单须标明有本款要求的税种方为有效)。未发生缴税情况的,须提供零申报证明,即提供企业所在地税务部门出具的申报证明原件或加盖税务机关公章的申报表或自行在网上申报系统中打印的已申报报表(加盖投标人印章)。依法免税的,须提供投标人所在地税务部门出具的相应证明原件。

3.2017年3月以来任意一次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原件(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银行回单(回单须标明缴存款项来源为社会保险方为有效)。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投标人所在地社保部门出具的相应证明原件。

(三)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自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

(四)参加会议的如是法定代表人,须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如是授权委托人,须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经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五)供应商信用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还在执行期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时间为购买谈判文件之日至谈判前一天的任意时间,供应商须提供查询记录截图并加盖公章,作为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编入《响应文件》。

九、获取招标文件信息:供应商代表只有在规定时间内持公告中第8条供应商资格要求的原件,到贵州省金沙县鼓场街道朗月广场政务服务中心大厅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单位法人授权委托书并提供经公证机关对授权委托书中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签名、委托代理人的签名、投标人的单位章的真实性做出有效公证原件,(公证书出具的日期应与授权委托书出具的日期同日或在其之后)。(同时提交上述证件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份)并购买《采购谈判文件》及资料后才能取得谈判资格。

(一)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8-01-15 09:00:00至2018-01-17 17:30:00

(二)购买招标文件地点:贵州省金沙县鼓场街道朗月国际广场政务服务中心大厅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三)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

(四)招标文件售价:300 元人民币(含电子文档)

十、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2018-01-239:30:00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十一、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18-01-23 9:30:00

十二、开标地点:金沙县东南环线朗月国际广场二楼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会议室

十三、投标保证金情况

(一)投标保证金额(元): 8000.00元

(二)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2018-01-15 09:30:00至2018-1-22 15:30:00

(三)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通过投标人公司基本帐户汇到指定银行帐户

(四)开户银行及帐号

单位名称:金沙县政务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金沙县支行

帐 号:2406 0750 2900 0089 316

十四、PPP项目:否

十五、采购人名称:金沙县禹谟镇初级中学

联系地址:金沙县禹谟镇初级中学

项目联系人: 王明寿

联系电话:15329170052

十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对中小型企业、节能环保产品、少数民族省份产品 的优惠条款按照黔财采【2014】15 号文件执行。 1、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对原产地在少数民族自治区和享受少数民族自治待 遇的省份的投标主产品(不含附带产品),享受政策性加分和价格扣除,采用综合评分法进 行评审的,对其产品的价格给予 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十七、采购代理机构全称: 贵州大昱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贵州省金沙县鼓场街道黎明社区玉屏路312号

项目联系人: 熊伟

联系电话: 15885874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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