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区 | 福建 | 招标类型 | 公告 |
请点击下载 | 无 | 发布时间 | 2018-01-19 |
受浦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委托, 福建众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对 [350722]ZY[TP]2017001-1 、 厨房设备 组织竞争性谈判,现欢迎合格国内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1、 项目编号:[350722]ZY[TP]2017001-1
2、 项目名称:厨房设备
3、 采购内容及要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数量 | 品目号预算 | 允许进口 | 合同包预算 | 谈判保证金 | |||||
1 |
| 400000 | 8000 |
4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节能产品,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最新一期节能清单执行。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最新一期环境标志清单执行。信息安全产品,适用于(无)。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监狱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促进残疾人就业 ,适用于(合同包1)。其他政策:无
5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2)特殊要求:
包:1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 | 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供应商提供办公场所的产地证明材料(属于自有产权的提供产权证复印件;非自有产权的提供产地租赁合同复印件,租赁期限不少于一年);具备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负责本项目的主要技术人员的专业人员情况汇总表、劳动关系证明(劳动合同复印件或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 | 1、(强制类节能产品证明材料,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2、(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除第“(一)-(四)”款外的其他条款规定填写投标人应提交的材料,如:采购人提出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要求的证明材料(强制类)等,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1上述材料中若有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有关的规定及内容在本表b1项下填写,不在此处填写。 ※2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 | 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
6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地点、方式:谈判 文件随同本项目谈判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 http://cz.fjzfcg.gov.cn)注册会员,再通过会员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进行报名及谈判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报名(即省本级网址/地市分网)),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7 、采购文件售价:0元。
8、供应商报名开始时间:2018-01-18 12:00报名截止时间2018-01-23 12:00
9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2018-01-24 15:00(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响应文件送达(福建众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南平分公司地址南平市延平区时代大厦1406室指定地点),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10、谈判时间及地点:2018-01-24 15:00,福建众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南平分公司地址南平市延平区时代大厦1406室
11 、采购人和评审专家推荐意见:无
12 、公告期限: 3个工作日。
13 、本项目采购人:浦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浦城县城关五一三路132号
联系人姓名:潘云飞
联系电话:0599-2873353
采购代理机构:福建众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南平分公司地址南平市延平区时代大厦1406室
项目联系人:何先生
联系电话:18905998568
网址:cz.fjzfcg.gov.cn
开户名: 福建众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福建众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8-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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