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区 | 江苏 | 招标类型 | 公告 |
请点击下载 | 无 | 发布时间 | 2018-01-20 |
南京中冶泽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采购单位名称,以下简称“招标人”)就浦口区知识产权服务大厦项目厨房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项目名称)进行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现将有关事项的具体内容通知如下:
1、招标项目:浦口区知识产权服务大厦项目厨房设备采购及安装
2、资金来源: 公司自筹
3、项目地点:浦口区顶山街道,七里河路北侧、浦乌路东侧、浦泉南路西侧、珍珠河南侧
4、招标内容:本项目共分为一包,具体内容见具体内容、数量及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5、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资格条件:
5.1 投标投标人的基本条件:
(1)具有厨房设备生产、经营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应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投标人资格的其他证明文件复印件; (原件备查)
(2)投标人必须具有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资质证书(有效期内,原件备查);(必须提交,否则投标无效)
(3)投标人必须具有燃气灶具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必须具备生产许可证明细(有效期内,原件备查);(必须提交,否则投标无效)
(4)投标人必须具有工业和商业用电热食品加工设备生产许可证,必须具备生产许可证明细(有效期内,原件备查);(必须提交,否则投标无效)
(5)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财务会计制度、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所作出的书面承诺;(必须提交,否则投标无效)
(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产品(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7)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果使用第二代身份证应提供正、反面复印件,如非中国国籍应提供护照复印件,要求证件有效并与营业执照中的法定代表人相符);(必须提交,否则投标无效)
(8)提供投标人所在地县级以上(含县级)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9)制造商3年质保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必须提交,否则投标无效)
(10)消毒产品必须具有消毒产品卫生许可证(有效期内,原件备查),所投消毒产品品牌必须具备产品的检验报告(提供复印件加盖生产厂家公章);(必须提交,否则投标无效)
(11)国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09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GBT28001)(有效期内,原件备查);(必须提交,否则投标无效)
(12)燃气灶具具有经国家认定的第三方质量检测机构近三年内出具的检测报告;
(13)厂家持有环保要求文件;
(14)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后附件)。
5.2 招标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1)投标投标人应为本项目主要设备的制造商或代理商,若为代理商投标的应提供主要设备的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原厂质保承诺函原件;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3 拒绝下述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截止到投标截止时间经招标人或代理机构信用信息查询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6、资格审查:
本项目投标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在评标时进行审查。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附上所有的资格证明文件,要求提供的复印件必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印章,并提供原件备查。如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实,将导致其投标或中标资格被取消,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7、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响应投标人前来报名。请投标人提供以下资格要求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且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后方为有效,审核通过后获取采购文件。
(1)投标响应投标人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投标响应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招标文件领取方法:从自2018年 1月 19 日至2018年 1月 26日,每天8:30-11:30,13:30-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地址:南京市龙蟠路151-1号赞成湖畔居四楼,招标文件300元/份
8、集中踏勘现场或答疑: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可自行联系招标人。未踏勘现场或踏勘工作不详细的投标人中标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理由而向招标人提出任何索赔或其他要求,对此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并将不作任何答复。现场踏勘联系人:赵志伟,联系电话:18921445799。
9、投标保证金数额及交纳办法:
作为投标响应文件的一部分,投标人应提供金额人民币伍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交纳办法: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保证金如是以电汇的形式递交的,请在电汇单的附言中注明“工程名称”及汇款用途;并把电汇凭证的复印件装订在标书里。未按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10、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1月31日前,投标单位如确定参加本工程投标,请如实填写参与确认函,确认函盖章扫描后签字后发至邮箱997585737@qq.com。为避免影响招标人招标进度,如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去做,确认函收到不足三家开标时,招标人将提前重新发布招标公告,若投标人确认投标而不参与投标,后期招标人有权拒绝该投标单位参与本公司后期类似项目任何投标。供应商参与投标确认函格式如下:
供应商参与投标确认函
南京中冶泽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本单位已确定参与贵公司浦口区知识产权服务大厦项目厨房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招标,特发函确认。
单位名称:(盖单位公章) 联系电话:
法人授权代表(投标代表):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11、投标响应文件份数:一式伍份(壹份正本、4肆份副本),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12、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8年 2 月9日 9 时 30 分
13、投标地点及开标地点: 南京市浦口区天浦路28号13栋一楼会议室,届时请投标响应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14、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京中冶泽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浦口区江浦街道天浦路28号13栋 邮编: 211800 联系人: 崔工 电话: 025-58530132 传真: |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建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龙蟠路151-1号赞成湖畔居商务楼四楼 邮编:210042 联系人:王工、郭工 电话:025-83650522-80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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