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洞县教育科技局洪洞县第二中学校新校区建设PPP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省市规范性文件规定,就洪洞县第二中学校新校区建设PPP项目进行资格预审,现将资格预审有关事宜公告如下,现请有意向的潜在社会资本方报名参与。 1.概述
洪洞县第二中学校新校区建设PPP项目已由洪洞县人民政府批准以PPP模式进行投资、建设与运营,项目授权主体为洪洞县人民政府,项目实施机构为洪洞县教育科技局。现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特向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社会资本方(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邀请。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洪洞县第二中学校新校区建设PPP项目
2.2项目编号:SXWF-2018-006
2.3项目建设内容:
本项目规划为寄宿制中学,办学规模为高中部20轨60个班,初中部12轨36个班,合计96个班4800名学生(每班按50名学生考虑),教工人数600人左右。项目拟建行政办公楼1栋,图书馆1栋,教学楼2栋(初中、高中各1栋),实验楼2栋(初中、高中各1栋),科技楼2栋(初中、高中各1栋),学生宿舍楼6栋(初中2栋、高中4栋),西区综合楼1栋(含教工宿舍、教工食堂、高中食堂、生活服务用房),东区综合楼1栋(含初中食堂、游泳池、体育馆、生活服务用房),架空景观平台,地下人防等。总图工程包括围墙、大门、室外道路及院落铺装、校园绿化景观、建筑小品、室外运动场地、室外综合管网、弱电管网等;与未来生产经营有关的费用包括教学设施(教室多媒体、桌椅、教学设备)办公设备、学生桌椅、体育器材、厨房设备、宿舍楼设施、游泳池设备、图书馆电子阅览系统等。
2.4项目建设投资额:约58901.71万元(以财政最终审计决算金额为准)
2.5合作期限:16年5个月(含建设期1年5个月,运营期15年)
2.6项目运作方式:
本项目采用建设-运营-移交 (BOT)的模式进行运作,洪洞县人民政府授权洪洞县教育科技局作为本项目实施机构,由洪洞县教育科技局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社会资本,中标社会资本应与政府方联合成立项目公司。洪洞县教育科技局与项目公司签署PPP项目合同,授权项目公司本项目的经营权,约定项目公司在合作经营期内负责本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和维护等工作,并自行承担费用、责任和风险。合作期满,资产移交给政府方,双方可协议约定补签运营协议。
2.7出资方式
本项目公司注册资本占建设投资额20%,政府方占股份比例10%,社会资本方占股份比例90%。其余建设投资额80%资金待项目公司成立后,由项目公司采取股东借款、金融机构贷款等方式筹措。
2.8项目回报机制:使用者付费+可行性缺口补助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主体要求
3.1.1申请人可以是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实体,也可以是由独立法人组成的联合体;
3.1.2如申请人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则联合体内的成员不得超过二(2)名;
3.1.3如申请人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则联合体需明确由联合体牵头人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资金筹措和项目建设、运营阶段的主办、沟通、协调等工作;
3.1.4.联合体各成员方不得再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1.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作为不同申请人同时参加投标;
3.1.6若属于同一控股、管理关系的多个独立申请人或联合体成员均进入前七(7)名,仅保留得分最高的前两(2)名独立申请人或所属联合体,并由不属于该控股、管理关系的的其他申请人按得分高低依序递补;
3.1.7申请人(如为联合体,则为联合体所有成员)应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内有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书面告知函。
3.2资质要求
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具备该项资质即可)。
3.3业绩经验要求:
截至本项目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日前五年内,申请人至少具有一(1)项合同金额2.5亿元(含)以上建筑工程PPP项目的业绩(如为联合体业绩,申请人须占股份比例50%以上),需提供合同证明文件(如为联合体,则为联合体牵头人或联合体成员)。
3.4财务要求:
3.4.1截至本项目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日,申请人(如为联合体,则为联合体牵头人)注册资本金不得少于3亿元人民币;
3.4.2截至2016年12月31日,申请人(如为联合体,则为联合体牵头人或联合体成员)净资产不低于3亿元人民币(以2016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为准);
3.4.3截至本项目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日,申请人(如为联合体,则为联合体牵头人或联合体成员)的银行可用授信额度不低于5亿元人民币;
3.5技术能力
申请人应具有实施本项目所需的技术和管理能力。
3.6法律要求
资格预审申请人应出具由公司的法人代表或其书面授权的代表签署的声明,声明和保证以下内容:
3.6.1在本次资格预审申请过程中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和信息均真实、准确,如因其提供的资料和信息不真实、不准确,申请人将对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承担全部责任;
3.6.2在过去三(3)年内,没有因为任何直接由于申请人的过失或疏忽,而在任何大型合同中严重违约、被逐出现场或被解除协议的情况发生;
3.6.3不是无力清偿债务者、没有处于受监管状态、没有破产或停业清理,其业务没有处于被法院采取强制措施或管制的状态,其经营活动没有被中止,并且没有因上述事件而成为法律诉讼中的对象;
3.6.4在过去三(3)年内,没有任何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如编制假财务报表或编制不实陈述材料来获得采购合同而被宣告为有罪等)。此项要求同样适用于资格预审申请人的董事和高级职员。 4.资格预审方法
4.1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4.2不限定参与社会资本竞争的合格申请人的数量。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请申请人于2018年1月31日至2018年2月6日(北京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临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层(锣鼓桥东侧滨河东路北延约500m)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5.2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时需携带以下资料: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2)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执照;
4)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5)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提供联合体协议书;
6)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7)2016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8)银行授信额度证明;
9)业绩证明材料;
10)人民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书面告知函。
注:以上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贰份
5.3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6.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提交
6.1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为:2018年3月6日15时00分。
6.2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地点为:临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1室;
6.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中国山西政府采购网》、《临汾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8.项目资料目录
8.1物有所值评价报告及财政部门意见;
8.2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报告及财政部门意见;
8.3项目正式实施方案及政府审核意见。 9.联系方式
采购人:洪洞县教育科技局
联系人:张宽新
联系电话:13313574333
电子邮箱:750550431@qq.com
采购代理机构:山西万方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永强
联系电话:1513515936913303410868
电子邮箱:sxwf_bid@126.com 山西万方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01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