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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南宁市良庆区教育局委托,南宁市良庆区政府集中采购中心对南宁市良庆区那陈初级中学厨房设备项目进行了竞争性谈判 采购,现将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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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LQCG2018- 003HW |
项目名称:南宁市良庆区那陈初级中学厨房设备项目 |
二、采购信息公告日期:2018年02月07日 |
定标日期:2018年02月13日 |
三、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南宁市优富利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地址:南宁市邕宁区蒲庙镇中学路和美居6栋2单元3层303号房 |
中标/成交金额:叁拾叁万贰仟贰佰肆拾柒元 |
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详见投标报价 |
评审专家名单:苏芳来、莫晓树、陈友初 |
交货期/工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0个工作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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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公告之日起,五天后自行联系代理单位领取中标通知书) |
四、采购单位地址:南宁市五象新区歌海路9号 |
采购单位联系人姓名和电话:李铭 0771-4928029 |
采购代理机构:南宁市良庆区政府集中采购中心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南宁市良庆区德政路20号 |
采购代理机构电话和传真:07714504250 07714504250 |
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姓名和电话:麻令仁07714504250 |
五、监督部门:良庆区财政局 |
质疑电话:0771-4504250 |
投诉电话:49506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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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的退还程序提示 |
1.非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在3个工作 |
日内向交易中心提供《非中标人投标保证金退还通知书》,交易中心应在收到通知书之后的2 |
个工作日内办理非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 |
2.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项目合同后,应在3个工作日向交易中心提 |
供《中标人投标保证金退还通知书》,交易中心在收到通知书之后的2个工作日内办理中标人 |
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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