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区 | 江西 | 招标类型 | 公告 |
请点击下载 | 无 | 发布时间 | 2018-02-26 |
依据丰城市财政局政府采购计划备案表的要求,江西骏马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丰城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的委托,就“丰城市小康示范村厨房设备采购项目”采取询价采购方式,欢迎国内合格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1、招标编号:FCZFCG2018055-JM 2、项目具体内容:
3、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投标人的要求,并且必须是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独立法人: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产品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询价采购,须整包参加询价采购,不得拆包。 4、评标方法和原则:最低评标价法,详见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1)拟投标人可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2月28日(9:00-12:00;14:30-17:00北京时间)通过现场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包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同时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绝未支付招标文件费用的供应商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名时需提供的资料: 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2)法人代表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本人身份证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1供应商是法人的应提供财务报告,财务报告为上一年度或截止到开标之日止在18个月内的财务报告;供应商如没有财务报告,需出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产品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承诺函) 4-1为保证政府采购项目合同的顺利履行,供应商必须出具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近六个月内缴缴款凭证)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说明) 注:以上资料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6、投标保证金:3000.00元(大写:人民币叁仟元整),投标人必须在2018年3月5日17:00(北京时间)之前从企业基本账户向招标人交纳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响应招标文件的一部分,保证金汇入以下账户(注:保证金需注明“公司简称+招标编号保证金”) 。 收款单位:丰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委员会 银行账号:14-0811 0104 0014 027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丰城市支行营业部 保证金的退回: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注:投标单位需到丰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6楼办理退款手续,第一次在丰城参加投标的单位需提供相关材料到丰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备案手续,详见丰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退保证金流程) 7、开标地点:丰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九楼开标室。 开标时间:2018年3月7日14:30(北京时间),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纸质投标文件,逾期作无效投标处理。 8、其他事项: (1)投标文件中的资料若有虚假或伪造,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并向采购办提出申请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按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给以处理。 9、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丰城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采购单位联系人:沈主任 18172919601 采购单位地址:丰城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江西骏马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朱婷 联系电话:18679511651 电子邮件:353788061@qq.com 采购信息发布、补充、变更、修改平台: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jxsggzy.cn/web/ 丰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fcztbw.gov.cn/ 江西骏马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2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