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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沙街道执法大队食堂配套设施项目招标公告

  • 江苏
  • 状态:公告
所在地区江苏招标类型公告
请点击下载发布时间2018-03-12
金沙街道执法大队食堂配套设施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18/3/2 金沙街道执法大队食堂配套设施项目
招标公告
编号:JSJY201810
南通市金沙街道执法大队食堂配套设施项目已经批准实施。采购所需资金来源是财政资金,现已落实。现采取网上公开招标,邀请合格的潜在招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一、项目概况
(1)货物规格及数量:见后附表(若对货物有疑问,请咨询业主方:成飞,电话15951410009 ).
(2)最高限价:为人民币捌万元整,总报价超过总价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 (3)报价注意事项:供应商应按照本公告的要求编制报价文件,报价文件应对本公告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按照不响应处理。报价中含货物运输、装卸、验收、税金、售后服务等所有相关费用。无论本文件是否以文字形式规定,报价供应商应具备足够的专业知识和能力判定本项目所需的一切材料、服务等各种未预见费用,采购方不接受任何可选择的报价,成交供应商也不得在供货期间提出任何增加费用的要求,更不得减少供货项目,不得降低质量。
二、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具有承担完全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企业法人;
2、具有相关产品生产、销售、制作的营业执照。
三、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没有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投标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四、项目要求
报价供应商产品凡是不能满足采购人所列出的产品准入性要求中的任意一条的,视为无效投标。
1.报价产品准入性要求内容
(1)报价供应商必须参考招标文件提供投标产品彩图、产品目录清单,所有产品应采用的颜色及款式,无产品目录清单,或提供项目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者,将视为无效投标。
(2)质保:质保期限不得低于二年,低于二年的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须提供产品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授权书原件、检测报告、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
2.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成货物安装、调试、检验,否则按违约处理。
3.交货、安装地点:成交供应商应按照相关要求,在指定位置交货。
4.履约保证金:被确定成交的供应商,必须在签订合同前向采购单位交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金额为成交金额的10%,在供应商供货、安装完毕并经采购单位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由采购单位返还(履约期间不计息)。
五、付款方式:货物验收合格后,2018年底前付款总报价的60%,剩余款项于2019年底前付清。
六、报价:
1、报价人必须在2018年3月9日上午9:30前,报价经办人员须携带报价文件,前往南通市通州区金沙街道办事处二楼206开标室进行投标。
2、报价文件构成: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证明(附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原件(附拟参与采购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3)委托投标人或者供应商需提供投标产品授权书,备产品质量检测报告(若有);
(4)报价表:报价表须按附件提供的产品列表进行报价,并合计总价。如有其他情况需要说明的,可附页说明。所有页面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5)开标时带1000元投标保证金(现金)。
注:所有报价文件密封至开标现场
七、成交:在金沙街道公共资源中心人员监督下,经评标专家对以上材料确认符合业主招标公告要求的情况下,采购样品符合招标人要求,总价最低有效报价人为本项目成交人。
八、合同的签订及注意事项
1.成交结果将在相关网站(通州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予以公布,公示期为三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对成交结果没有异议的,将确定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成交供应商须在公示期满后二十个工作日内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因采购单位原因不能及时签订合同的,必须以书面形式向金沙街道报告。
2.成交供应商因自身原因不能订立政府采购合同或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单位将取消其成交资格,报价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相关主管部门将对成交供应商作以下处理:记入不良信誉。
九、本公告发布时间为:2018年3月2日-2018年3月9日上午9:30分止。
十、招标人:
南通市通州区金沙街道办事处(盖章)招标承办机构:通州区金沙街道交易服务中心
地址:通州区金沙街道大庆路10号地址:金沙街道办事处大院
招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招标承办机构负责人:
电话:80608258
传真:86513202招标联系人:费凡
电话:80608259
2018年3月2日
食堂厨房设备报价清单
序号品名规格单位数量单价金额
1)消毒柜(双门) (热风)台1
2垃圾台台1
3六格保温台2.1×0.6×0.8米台2
4二层工作台1×0.6×0.8米台1
5宇丰炒灶1.5×0.8×0.8米台1
6(厨房间)宇丰汤炉(鼓风)0.7×0.7×0.4米台1
7(厨房间)伊得森12层蒸车0.7×0.7×1.4米车1
8(厨房间)二层操作台1.8×0.6×0.8米3
9(厨房间)三眼水池个3
10(厨房间)四门冰箱台1
11(厨房间)移门操作台台2
12(厨房间)碗柜1.2×0.5×1.8米台1
13(厨房间)二层工作台1.5×0.6×0.8米台2
14(厨房间)烟罩米3
15(厨房间)风式风柜5.5千瓦台1
16(厨房间)八千风量净化器台1
17(厨房间)烟管米25
18(切配间)二层工作台1.5×0.6×0.8米台2
19(切配间)三眼水池1.8×0.6×0.8米个2
20(切配间)二层工作台1.8×0.6×0.8米台1
21(切配间)四层平板货架个1
22(切配间)四层花格货架个2
23配件锅碗瓢盆批1
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 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投标人单位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盖法人章):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二:
二、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通州区金沙街道办事处:
我公司愿针对 进行投标。投标文件中所有关于投标资格的文件、证明、陈述均是真实的、准确的。若有不实,我公司愿意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投标人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三:
投标函
致: (招标人全称) :
根据 工程的招标公告,我单位将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规定并根据工程招标文件的规定,经考察现场和研究招标文件后,我单位决定参加金沙街道执法大队食堂配套设施项目的投标。
(一)我单位愿以下列价格进行报价,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承包本次招标范围内金沙街道执法大队食堂配套设施采购项目,并承诺如下:
计人民币大写: 的总价(小写¥ 元);需报明细价。
(二)我单位保证在签订合同 天内完成供货。
(三)我单位保证提供的产品质量达到 。
(四)项目负责人: 。
(五)我单位投标担保的投标保证金已按招标文件要求汇入贵单位指定账户,金额为人民币 元,请查验,并遵守招标文件中对投标保证金的有关规定。
(六)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按照规定提交合同总价 10 %的现款(存入指定银行的指定账户)作为履约担保,并接受招标人在合同协议书中所列的支付条件。
(七)我单位在投标活动中所提交的所有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有虚假,我单位愿意接受招标人做出的取消投标、中标资格的决定,同时愿意接受通州区招标投标管理中心按规定进行的处置。
(八) 我单位若能中标,保证按投标文件中承诺的人员、设备按时供货,绝不进行计划外分包和违法转包。如出现计划外分包、违法转包以及其他不诚信行为,愿意接受招标人的合法处置。
(九)我单位充分理解该项目实施时间的实际情况,确认本招标文件确定的投、开标截止时间不影响我单位正常投标报价。
(十)贵单位的招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合同。
投 标 人: (单位全称并加盖法人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 (亲笔签名或加盖印鉴章)
日 期: 年 _ __月_ _日
食堂厨房设备报价清单
序号品名规格单位数量单价金额
1)消毒柜(双门) (热风)台1
2垃圾台台1
3六格保温台2.1×0.6×0.8米台2
4二层工作台1×0.6×0.8米台1
5宇丰炒灶1.5×0.8×0.8米台1
6(厨房间)宇丰汤炉(鼓风)0.7×0.7×0.4米台1
7(厨房间)伊得森12层蒸车0.7×0.7×1.4米车1
8(厨房间)二层操作台1.8×0.6×0.8米3
9(厨房间)三眼水池个3
10(厨房间)四门冰箱台1
11(厨房间)移门操作台台2
12(厨房间)碗柜1.2×0.5×1.8米台1
13(厨房间)二层工作台1.5×0.6×0.8米台2
14(厨房间)烟罩米3
15(厨房间)风式风柜5.5千瓦台1
16(厨房间)八千风量净化器台1
17(厨房间)烟管米25
18(切配间)二层工作台1.5×0.6×0.8米台2
19(切配间)三眼水池1.8×0.6×0.8米个2
20(切配间)二层工作台1.8×0.6×0.8米台1
21(切配间)四层平板货架个1
22(切配间)四层花格货架个2
23配件锅碗瓢盆批1 附件:
金沙街道执法大队食堂配套设施项目项目招标公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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