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供应商:
现对“关于扬州大学附属泰和幼儿园厨房设备项目采购”(项目编号:HJCG2018GKZB023)的招标文件评分标准中“施工方案检验报告”的评分细则进行修改,修改后如下:
施工方案检验报告
(14分)
1、具有详细的项目管理及专业人员、工程质量的技术措施、施工进度保证措施、安全生产技术组织措施、文明施工技术措施、设备验收标准及规范安装、调试方案的合理性,优得9—12分,良5—8分,一般得 1—4分。
2、投标人具有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食品级不锈钢板材、不锈钢管材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最高2分。(检测报告必须包含1.0mm、1.2mm、1.5mm,否则不得分)
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邗江分中心
2018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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