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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安市国家税务局厨具设备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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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状态:公告
所在地区福建招标类型公告
请点击下载发布时间2016-10-18

永安市国家税务局厨具设备项目
2016年10月18日
招标编号:福建广厦(货物采购)招【2016】029号
开标时间:2016-11-01
所属行业:其它
标讯类别:国内
资金来源:国内政府资金
招标代理:福建省广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福建省永安市国家税务局
所属地区:三明市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永安市国家税务局厨具设备项目,项目业主为福建省永安市国家税务局,建设资金自筹,招标人为福建省永安市国家税务局,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广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福建省永安市国家税务局;
2.2.招标范围和内容:本项目设备采购蒸饭车1 台,海鲜蒸柜1台,六头煲仔炉1台,三星洗刷池1台,单大电磁炒灶1台,天燃气双炒炉1台,清洗烟罩1项;所有自制品均采用不锈钢材质;外购设备按生产厂家的材质及技术标准为准;具体工程量以实际为准,工程量按实结算。
因厨具的尺寸无法确定,需投标人自行到现场踏勘并量取尺寸数据;以上项目招标范围投标人投标报价为完成所有工序及工作内容的全部费用及责任,包含优化设计、原材料的采购、加工制作、所需全部主辅料及损耗、运输、运输保险、现场协调、现场安装调试、现场配合验收、机械机具、现场二次搬运、因质量问题引起的维修和更换、现场保管、半成品成品保护、隐检、措施、风险、售后服务、管理、投标人的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涨价等所有一切风险、责任和义务的费用。
2.3.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后20日历日内制作并安装完毕并通过招标人验收合格;
2.4.质量要求: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
2.5.本项目(标段)招标有关的单位:
2.5.1. 咨询单位:福建省广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经年检);投标人的营业执照中须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
3.2. 合格的投标人所提供的产品必须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规范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0月 18日至2016年10月 24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 8 时 30 分至 11时30分,下午 3时 30分至 5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建省广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永安市南区商务中心第8幢201号)购买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4.2. 招标文件及标函袋售价50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不记名投票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开标会现场提交;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现金提交;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壹仟元整。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11月 1 日下午 15 时 00 分,提交地点为福建省永安市国家税务局八楼会议室;
7.2.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持应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并提交购买招标文件的发票复印件,否则视为未实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以不具备投标资格处理;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省永安市国家税务局;
地址:永安市东坡路168号;
邮编: 366000 ;
电话:0598-3832028 ;
联系人:蒋永贵、罗毅强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广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永安市南区商务中心第8幢201号,
邮编:366000 电话:0598-3819988;传真:0598-3819192;
联系人:曾招穗、小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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