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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杭州市余杭区育才实验小学厨房设备项目的的公开招标公告[杭州市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浙江
  • 状态:公告
所在地区浙江招标类型公告
请点击下载下载发布时间2018-03-2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经杭州市余杭区财政局余财采确临[2018]163号确认书批准,现就杭州市余杭区育才实验小学厨房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要求并有能力完成本项目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杭州市余杭区育才实验小学厨房设备采购项目(JSZFCG-2018-002)。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内容

本项目采购内容为餐桌、餐盘、瓢羹、分菜车等厨房设备的采购、运输、安装、调试、培训和相关维护等,具体要求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采购需求”。

预算金额:6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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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应当具备的条件和浙财采监【2013】24号《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

2.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燃气灶具)(原件备查)。

3.投标人具有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工业和商用电热食品加工设备)(原件备查)。

4.投标人具有浙江省燃气具协会颁发的燃烧器具安装、维修资质证书或省内相关机构颁发的燃气器具安装、维修资质证书(原件备查)。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公告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投标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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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报名与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18年3月26日至2018年3月30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3:00-16:30

依据《浙江省财政厅、省监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活动的若干意见(浙财采监字〔2007〕2号)》规定,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之后有潜在投标人提出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采购代理机构允许其获取。

2、报名报名地点:杭州市余杭区临平北沙东路7号兄弟智谷2号楼三楼代理部(联系电话:86225768)

注意:本项目中标供应商须在合同签订以前完成浙江省政府采购正式供应商注册入库工作。

3、现场报名时应提供以下资料(均须加盖公章):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授权代表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4、燃气具安装维修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燃气灶具)原件及复印件;

6、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工业和商用电热食品加工设备)原件及复印件。

注:报名需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本人前来。持“五证合一”新版营业执照的投标人不要求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社保登记证、税务登记证;持“三证合一”新版营业执照的投标人不要求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个体工商户不要求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持“两证整合”新版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不要求提供税务登记证。报名需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本人前来。

本项目供应商的资格仍需接受评标小组审查,并在必要时要求提供原件备查。

八、投标保证金

1、金额为 6200 元(币种为人民币,拒收现金)。

收款单位(户名):杭州市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余杭分公司

开户银行:台州银行余杭支行

银行账号:511761561100015

注:以上信息不得多字或少字,并必须从投标单位账号汇出,汇入子账号不得错误,否则该投标保证金无效。

2、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交付方式:电汇/网银,谢绝现金缴纳)缴纳到账,同时投标单位须在缴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项目编号,逾期未缴纳者视为无效投标。

3、咨询电话:0571-86225768

4、为方便后续的保证金退付,请各投标单位携带保证金缴款凭证复印件和退保证金收据,与投标文件一同递交。

九、投标截止时间与地点(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

2018年4月16日13时30分,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余杭分中心3号开标室

十、开标时间与地点(投标人代表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出席开标会议):

2018年4月16日13时30分,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余杭分中心3号开标室

十一、质疑和投诉:

1、质疑事项:

(1)、投标人如认为招标公告信息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2)、投标人如认为招标文件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之后获取的,应于自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且应当在投标响应截止时间之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否则,采购代理机构可不予接受。

(3)、投标人如认为采购过程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自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4)、投标人如认为中标结果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自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2、质疑受理地点:杭州市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杭州市余杭区临平北沙东路7号兄弟智谷2号楼三楼代理部)。

3、投诉事项:投标人对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余杭区财政局采购监管科投诉,联系电话为0571-8918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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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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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采购人

采购人名称:杭州市余杭区育才实验小学

地址:余杭区临平街道碧荷街33号

项目联系人姓名:蒋老师,电话:0571-89170097

2、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杭州市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临平北沙东路7号兄弟智谷2号楼三楼代理部

项目联系人姓名:张喆,电话:0571-86225768,传真:0571-86225768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杭州市余杭区财政局

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临平东湖中路236号余杭财税大楼

联系人:杜国强,联系电话:0571-89180113,传真:0571-8918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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