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区 | 湖南 | 招标类型 | 公告 |
请点击下载 | 无 | 发布时间 | 2018-03-26 |
桂东县教育局的桂东县教育局职工食堂厨房设备采购(政府采购编号:GD201803230001、委托代理编号:GDCZ-2018-0321)进行询价采购,现采用采购人和评审专家分别书面推荐的方式,邀请以下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询价采购活动。
1、郴州市天和厨具有限公司
2、湖南盛辉环保厨具有限公司
3、湖南凯胜厨具节能设备有限公司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桂东县教育局职工食堂厨房设备采购
2、政府采购编号:GD201803230001
3、采购代理编号: GDCZ-2018-0321
4、采购方式:询价
5、采购项目标的、数量及预算:
序号 | 品目分类 | 标的名称 | 数量(项) | 预算(元) |
1 | A0608 | 桂东县教育局职工食堂厨房设备采购 | 壹 | ¥265746.50元 |
6、采购项目的主要需求及询价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包/品目号 | 标的物名称 | 标的主要需求 | ||
技术 | 服务 | 合同条款 | ||
1 | 桂东县教育局职工食堂厨房设备采购 | 详见询价通知书 | 详见询价通知书 | 详见询价通知书 |
7、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详见询价通知书)。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1、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
投标人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并满足以下条件:
1.1要求投标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备注:如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三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副本即可);
1.2 要求投标人提供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如非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投标);
1.3 要求投标人提供法定代表人和其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
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根据郴州市财政局郴财采【2017】8号文件要求,要求投标人提供通过“信用中国” 或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的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三、项目报名及谈判文件的获取
有意向的合格投标人可于 2018年 3月29日前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5:00至17:30(北京时间,不含节假日),要求携带单位介绍信及 “供应商资格要求”中所述的资质证明文件到国鼎和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郴州市香雪路212号林邑星城16楼1616室)购买询价采购文件,此询价文件售价200元/套,现金支付,售后一概不退。
四、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以询价文件为准,地点为桂东县政务中心三楼开标大厅。逾期送达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五、确认
你单位收到本通知后,请于 2018年3月29日17时前来函以确认是否参加询价采购活动。
六、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桂东县教育局
联 系 人: 方先生
电 话: 0735-8628489
采购代理机构:国鼎和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0735-2333567
地 址: 郴州市香雪路212号林邑星城16层1616室
附件1:
询价通知回复确定认函
致 (代理机构名称):
贵代理公司的询价通知收悉,我公司决定参加(项目名称) ,政府采购计划编号: 、委托代理编号 。招投标活动。
至此。
敬礼!
被通知公司名称(签章)
年 月 日
说明:不回复本函的视为放弃参加!
附件2:
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
我们, (供应商名称)已认真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法》及《邀请通知》[ (项目名称),政府采购编号: 采购代理编号: ]相关内容,知悉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此次按《邀请通知》要求提交的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已经认真核对和检查,全部内容真实、合法、准确和完整,我们对此负责,并愿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一、我方在此声明:
(一)我方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二)我方与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不存在控股、关联关系,或者与其他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
(三)我方未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
二、我方承诺(承诺期:成立三年以上的,为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为实际时间):
(一)我方依法缴纳了各项税费及各项社会保障资金,没有偷税、漏税及欠缴行为。
(二)我方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存在下列重大违法记录:
1、受到刑事处罚;
2、受到三万元以上的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行政处罚。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日 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