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区 | 上海 | 招标类型 | 公告 |
请点击下载 | 无 | 发布时间 | 2018-03-23 |
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市嘉定区政府采购中心受委托,对嘉定区第一中学附属小学厨房设备及排风新风等系统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1)具有相应经营范围及专业技术能力,须是主要产品的制造商;2)具有上海市燃气器具安装维修许可证。3)具有上海市燃器具产品销售备案通知书。4)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5)具有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6)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专业技术人员,能提供良好的技术支持和完善的售后服务。7)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8)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9)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嘉定区第一中学附属小学厨房设备及排风新风等系统 2、招标编号:SHXM-14-20180321-2929(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3、预算编号:14-Q18-21895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厨房设备及排烟系统、新风系统等(详见招标文件) 5、交付地址:用户指定地方 6、交付日期:合同签订后45日 7、采购预算金额:1000000.00元(国库资金:1000000.00元;自筹资金:0.00元) 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本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有关鼓励支持节能产品、环境认证产品以及支持中小企业、福利企业等的政策规定。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18-03-23 09:0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03-30 16:00:00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1.新版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2.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3.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正反面扫描件加盖公章)4.法人身份证(原件正反面扫描件加盖公章)5.上海市燃器具产品销售备案通知书(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6.上海市燃气器具安装维修许可证(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7.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8.具有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2、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18-03-23 09:00:00至2018-03-30 16:00:00的时间内(获取)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3、获取招标文件其他说明: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18-04-12 09:3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开标时间:2018-04-12 09:30:00。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1、投标地点:www.zfcg.sh.gov.cn 2、开标地点:嘉定区嘉戬公路118号行政楼B300室。投标供应商可于开标日09:30-10:00来现场开标,也可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开标室远程开标。。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 3、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届时请各投标人委派代表携带可以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及投标所用的数字CA证书出席开标仪式。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招投标系统正式运行的通知》(沪财采[2014]27号)的规定,本项目招投标相关活动在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简称:电子采购平台)(网址:www.zfcg.sh.gov.cn)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投标人应根据《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投标人在电子采购平台的有关操作方法可以参照电子采购平台中的“在线服务”等专栏的有关内容和操作要求办理。 八、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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