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区 | 江苏 | 招标类型 | 公告 |
请点击下载 | 无 | 发布时间 | 2018-03-23 |
昆山俊达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昆山市张浦镇人民政府(昆山瑞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代建)的委托,为其拟采购的 杨巷动迁小区社区用房厨房设备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招标,欢迎具备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 KSJD2018-T-004 号
二、招标内容:杨巷动迁小区社区用房厨房设备项目
三、交货日期:2018年8月20日前
四、投标人要求: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投标单位须将以下文件或证明文件单独装订成册,在投标时间截止前提交给招标代理公司,由评委进行审核。原件(或公证件原件)必须带到开标现场,审查后退还,以原件(或公证件原件)为准。
4.1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条件:
4.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4.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1.6 如非投标人法人亲自到场的,还须提供有效的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
4.2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4.2.1 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须包含厨房设备制造、安装或销售;
4.2.2 投标单位所投产品的生产制造商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燃气灶具)(有效期内);
4.2.3 投标单位所投产品的生产制造商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工业和商用电热食品加工设备)(有效期内);
4.2.4 投标单位或生产制造商具有市级或以上主管部门颁发的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资质证书,从事安装、维修作业人员须取得燃气管理部门颁发的《职业技能岗位证书》及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
4.2.5 投标单位在苏州地区有固定售后服务场所及人员(如投标单位非苏州地区注册的单位则须提供该公司在苏州地区驻有长期售后服务机构的相关证明文件及其机构具有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资质证书[含营业执照复印件、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资质证书、维修人员《职业技能岗位证书》和为所属员工缴纳的社保证明);
4.3 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4.3.1 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3.2 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评审时“信用中国”网站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注、投标单位要充分考虑知识产权问题,应保证采购单位免除且承担由于投标单位在其本国使用该项目所需的材料和设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而引起第三方提出的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起诉、行动、行政程序索赔、请求等,以及采购单位为此而产生的损失和损害、费用和支出(包括律师费)。
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单位前来报名。 请各投标单位提供以上资格要求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且须加盖投标单位印章后方为有效,原件带到开标现场审查后退还,以原件为准。如有伪造或虚报,则招标代理机构有权取消该单位的报名资格。
五、招标文件发售信息及答疑截止时间:
1 、网上报名截止时间:即日起-2018年3月30日(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北京时间。)
2 、售价:本套谈判文件每标段售价人民币叁佰元整,售后不退
3 、交款方式:招标截止时间前当场现金交纳。未当场缴纳则视为无效投标。
4 、答疑问题提交截止时间:2018年3月30日16:30时前(北京时间);答疑采用网上答疑形式;在截止时间后不再接受任何答疑内容,如未提交,视为无疑问。
六、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1 、开始接收时间:书面文件:2018年4月3日上午09:30--10:00(北京时间)
2 、接收截止时间:
书面文件:2018年4月3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
网上文件:2018年4月2日上午9:00 (投标单位在进行网上投标时,以收到系统自动发回的PDF格式投标回执为投标成功的唯一标志,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网上投标技术疑问咨询电话:0512-50355903(咨询时间09:00-17:00北京时间))
3 、接收地点: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昆山分中心(昆山市黄河南路218号)
4 、接收人:昆山俊达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七、开标有关信息
1 、开标时间:2018年4月3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
2 、开标地点: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昆山分中心(昆山市黄河南路218号)
3 、纸质投标文件:正本壹份,副本贰份。纸质投标文件需保证与网上投标文件一致,如不一致,以网上投标文件为准。纸质投标文件仅作为归档备案使用,在开标时提交。
八、投标保证金、预算金额、中标服务费
1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陆仟元整(RMB:6000元);
本次招标的预算金额: 叁拾伍万壹仟叁佰肆拾伍元整(人民币:351345元)
2 、交纳方式及截止时间:所有投标供应商应以银行本票、银行汇票等形式(不接受现金)将投标保证金在开标现场交于代理机构,并确保投标保证金能够到账,票面金额必须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数额完全一致,从投标单位基本存款账户转出。待确定预中标单位后,预中标单位保证金不予退还,未中标单位保证金予以当场退还。保证金交纳账号信息: (昆山俊达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帐 号:7066500531120100153591 开户行:昆山农村商业银行开发区支行)
3 、中标服务费:以差额累计法收费(按预算金额100万元以下,收取1.5%;100(含)-500万元,收取1.1%;500(含)-1000万元,收取0.8%;1000(含)-5000万元,收取0.5%;5000万元以上部分,收取0.5%)
九、联系事项
1 、采购人:昆山市张浦镇人民政府(昆山瑞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代建)
联系人:戴工 联系电话:0512-50339827
2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昆山俊达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昆山市通澄路海佳名邸16号 联系电话:0512-55251897
联系人:廖灵灵
备注:1.请贵单位领取本次招标采购文件后,认真阅读各项内容,进行必要的准备工作,按文件的要求详细填写和编制响应文件,并按以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投标。
2. 各投标人必须通过昆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项目交易系统进行该项目网上电子投标,否则视为无效投标。如不能完成网上操作的,请出示证据(投标单位上传文件是否成功,以收到系统自动发回的PDF格式投标回执为准。)开标时以网上电子评标为主,如遇不可预测或不可抗的客观因素(如停电等)则以书面纸质评标为主(网上文件及纸质文件均需提供,若有任何一种文件未提供,做无效标处理。过时送达、提交投标文件的,为无效投标)。
3 、投标文件中的内容需和招标文件相关指标对应绑定。
4 、开标时需要随身携带CA证书及CA密码,否则为无效标处理。(CA密码输错十次或者输入时间超过10分钟视为无效标处理。)
5 、投标单位提供原件(或公证件原件)应在开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过期不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