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师范大学 天津师范大学食堂灶具和餐具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TJBD-2016-A-152)公开招标公告
受 天津师范大学 委托,天津滨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将以 公开招标 方式,对 天津师范大学食堂灶具和餐具采购项目 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天津师范大学食堂灶具和餐具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TJBD-2016-A-152
二、项目内容
1.项目内容:单眼带鼓风大锅灶8台、双眼双温带鼓风小炒灶20台、双眼地灶炉6台、双门蒸箱6台、电饼铛20台、四门冰箱20台、双门冷展柜10台、双星水槽10台、单星水槽10台、双门冰箱1台、微波炉30台、6"方窝骨碟20个、5"武汉斗筋碗20个、5"深方斗20个、6"正方八角盘20个、8cm烟缸50个、直线杯350个、筷子400个等,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项目需求书,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包号 |
采购目录 |
简要技术要求 |
预算(万元) |
第1包 |
其他食品加工专用设备 |
详见项目需求 |
73.054 |
三、项目预算
73.054万元
四、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注: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明细:按照国家节能环保政策执行。
五、供应商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2、投标人须提供税务登记证; 3、投标人须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 4、投标人若为法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人若为被授权人投标,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16-10-17 到 2016-10-24
2.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天津市河东区九纬路103号万泰大厦10层1001
3.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1)报名时须携带供应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2)供应商须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网址:www.tjgp.gov.cn)上完成注册并成为合格供应商。
4.招标文件的售价(元): 500
七、投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2016-11-07 09:30
2.开标时间: 2016-11-07 09:30
3.开标地点: 天津市西青区凌奥创意产业园4号楼2层203会议室
八、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杨姣姣
2.联系方式:022-24213608
九、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天津师范大学
2.采购人地址:天津市西青区宾水西道393号
3.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电话:王惟远:23766401
十、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滨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河东区九纬路103号万泰大厦10层1001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2-24213608
十一、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且在投标截止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向 天津师范大学、天津滨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天津市财政局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十二、公告期限
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十三、其他事项
本项目缴纳投标保证金:壹万肆仟元整,投标人最迟应在2016年10月24日17:00前支票或电汇等非现金方式将投标保证金交至招标代理机构并取得收据,收到保证金时间以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如出现支票退票、电汇未到账等情况,按投标单位未缴纳保证金处理。(汇款信息需标注所投项目编号) 开户银行:宁夏银行河东支行 账号:52040140900000027 户名:天津滨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天津滨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6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