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保县公安局(武警中队、拘留所)办公及生活用品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开标时间:2016年11月09日11时00分
项目名称:康保县公安局(武警中队、拘留所)办公及生活用品采购项目
机构项目编码:HB2016101360010001
项目联系人:张鑫
项目联系电话:0313-5901177
采购人:康保县公安局
采购人地址:康保县永安大街
采购人联系方式:13803130463
代理机构:山东齐信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张家口市高新区市府西大街3号财富中心B1座4层22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3-5901177
预算金额:74.0533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6年11月09日11时0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6-10-17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6-10-21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张家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康保分中心开标厅(康保县建设大街南侧四楼开标室,联系电话:0313-5525089 )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
开标地点:张家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康保分中心开标厅(康保县建设大街南侧四楼开标室,联系电话:0313-5525089 )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合同,除单一来源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合同;3.第一标段投标人营业执照范围须包含厨房设备、电子设备、路灯、家具;4.第二标段投标人营业执照范围须包含厨房设备、电子设备、家具;5.具有2016年至今任意月份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和2016年至今任意月份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6.具有工商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凡有意向且符合上述要求的投标人须持以下证件原件及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证件复印件一套,到张家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康保分中心代理公司发售招标文件窗口报名登记并购买招标文件:(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已执行“三证合一”的投标人提供新版营业执照副本),第一标段投标人营业执照范围须包含厨房设备、电子设备、路灯、家具;第二标段投标人营业执照范围须包含厨房设备、电子设备、家具;(2)银行开户许可证;(3)2016年至今任意月份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和2016年至今任意月份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4)工商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5)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留原件,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只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被授权人本人身份证原件。
采购数量:一批
技术要求:详见公开招标文件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