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资格要求 2.1. 初步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审查方法:合格制,凡符合资格要求的应答方均通过初步审查。 2.2. 应答方资格要求: 2.2.1营业执照要求:应答方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的独立法人。对于已按商事登记改革要求更换新版营业执照,如营业执照无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的,还需提供商事主体信息最新网页查询结果截屏打印件(包括但不限于注册时间、注册资金等内容);对于已按“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更换新版营业执照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须提供由工商部门颁发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2.2投标唯一性: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能同时参与本项目招标。 2.2.3资质要求: 应答方须具有的资质是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容必须含有“设计”或“厨房设备”。 2.2.4同类项目经验要求:具备食堂/厨房项目设计经验,提供至少一份同类项目设计合同复印件(合同复印件需至少附上合同封面页、内容页、合同签字页)。 2.2.5财务要求:财产没有处于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2.6信誉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选和严重违约及因自身原因造成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在最近三年没有出现文件中的承诺条款与中选后实际服务情况出现重大偏差等不良信誉记录。 2.2.7应答方需按照文件提供的格式要求签署《应答函》、《采购代理服务费承诺书》。 2.3其他要求: 2.3.1.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不允许分包、转包。 2.3.2. 本项目如涉及投标授权的,接受广东移动统一转发的相关授权函。 2.3.3. 应答方需符合法律和文件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2.3.4. 本项目不允许提交备选应答方案。 注:以上资质文件须提供原件复印件(加盖单位章),原件备查。参选单位应根据我司的要求按时提交原件,否则视为未提交原件,我司有权取消参选单位的参选资格或不予受理该应答文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