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区 | 四川 | 招标类型 | 公告 |
请点击下载 | 无 | 发布时间 | 2018-04-03 |
广汉分院新建职工食堂新增厨房设备采购项目 |
2018-4-3 17:44:34 |
我分院新建职工食堂新增厨房设备采购项目已经批准同意实施。为充分体现公平竞争的原则,确保项目优质高效完成,根据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广汉分院《广汉分院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以下工程、货物和服务采购管理规定(试行)》(分院发﹝2017﹞14 号),本项目通过比选方式确定销售单位。欢迎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项目地点:广汉分院院区 比选范围:广汉分院新建职工食堂新增厨房设备配置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本次比选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投标人开户银行资信证明、2016或2017年经会计师事务所签字、盖章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3)企业信誉良好,近三年内(2015、2016、2017)未因产品质量问题或其他原因受到省市及行业主管部门处罚或通报批评; 4)对在 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2报名条件: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信用中国无不良记录。 2.3报名要求:营业执照、法人证书、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加盖鲜章的复印件(以上材料应在有效期内)。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4月3日至2018年4月1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4:3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广汉分院(广汉市雒城镇南昌路四段89号)持下列证件领取比选文件。 3.2报名要求持以下证件: 1)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复印件加盖公章,被授权人 身份证原件查验)。 2)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 3)组织机构代码证; 4)税务登记证; 5) 工业品生产许可证; 以上报名所需资料均须出示原件,留存加盖鲜章的复印件(营业执照如已实施三证合一的,不需要提供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4.投标文件的递交 4.1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7年4月 17日9:30(北京时间)。 4.2开标地点:四川省广汉市雒城镇南昌路四段89号(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广汉分院办公楼二楼会议室)。 4.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广汉分院官网上发布。 6.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潘老师 袁老师 座机电话:0838-5182787 手 机:13990200763(潘老师) 13980116996(袁老师) 地址:四川省广汉市南昌路四段89号 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广汉分院 2017年4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