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安宁市国家税务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修缮项目公告 发布时间:2018-04-03
编号 | JKMAN2018040104 | 招标项目名称 | 云南省安宁市国家税务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修缮项目 |
建设单位 | 云南省安宁市国家税务局 | 原公告标题 | 云南省安宁市国家税务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修缮项目公告 |
1.招标条件: | | | | 本招标项目云南省安宁市国家税务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修缮项目已由云南省国家税务局云国税函[2016]297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云南省安宁市国家税务局,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云南省安宁市国家税务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 | 2.1 招标内容: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一楼办税大厅、二楼会议室、餐厅、厨房、五个卫生间、外墙装饰及屋面防水、办公楼电梯间及过道改造装饰、五楼增加三间办公室、二楼增加一间办公室、室外工程、水电安装工程、市政电力工程、电梯采购安装、厨房设备采购、风冷热泵机组采购安装、窗帘采购安装等。 2.2 招标范围:云南省安宁市国家税务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修缮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括的各分部、分项工程,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3 总投资:554.000000万元 招标规模:458.659182万元 2.4 资金来源:上级资金补助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5 项目实施地点:云南省安宁市国家税务局(安宁市安温路14号) 2.6 项目实施时间:按项目实际情况需求开展 2.7 标段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8 其他:2.8.1计划工期:230 日历天。 2.8.2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 | 3.1 投标人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建设单位提供由检察机关出具的自本招标公告发布日前三年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未提供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联合体投标的应当提供所有联合体成员的信息查询。 3.2 本项目对失信被执行人,执行法2016】285号文规定。 3.3 其他:3.3.1具备有效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企业; 3.3.2 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叁级和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3.3投标人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 3.3.4 投标人近三年(2015年至今)承担过2个以上(含2个)类似项目业绩(类似业绩指:合同金额不低于400万元的与本项目施工性质及内容类似的工程项目); 3.3.5 投标人近三年财务无亏损,具有(2014-2016)的财务报告及报表; 3.3.6 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取得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年检合格),拟派的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证注册单位需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作为项目经理2015年至今承担过一个类似工程(类似业绩指:合同金额不低于400万元的与本项目施工性质及内容类似的工程项目),提供类似工程证明材料(公司业绩证明文件需提供业绩证明原件、在投标时与资质证原件同时提交,对于还在施工项目需提供合同原件或中标通知书;对于已完工项目需提供合同原件或竣工证明书)。 3.3.7投标人拟派的技术负责人具备高级工程师职称; 3.3.8其他人员要求:拟派的项目管理人员不得少于10人(除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至少须包括质检员、安全员、造价人员、试验人员;其中质检员、安全员的执业证书的单位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3.3.9企业信誉要求: (1)投标人近三年(2015年至今)无不良行为记录;投标人没有被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处于责令停业阶段;2015年至今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没有被处于项目所在地政府或国家部委禁止市场准入等情形; (2)投标人应按照昆监管联发〔2014〕3号文第四条规定:投标人(供应商、受让人、竞买人)等交易当事人应在领取中标(中选、成交)通知书时向招标人(采购人、出让人、竞卖人)提供由检察机关出具的自本招标(采购、出让、竞卖)公告发布日前三年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未提供的,视为放弃中标(中选、成交)资格; (3)投标人按昆监管联发2014】3号文规定提交承诺书。 3.3.10企业应按云南省相关规定办理完成省外建筑业企业基本信息登记或具备有效的省外施工企业入滇备案证。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8-04-03 09:58 至 2018-04-09 23:59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共服务系统(网址:http://www.kmggzy.com),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在网上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的企业需要按照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并在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共服务系统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4.2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 |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8-04-24 09:30。 5.2 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网址为http://www.kmggzy.com,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后,还须到开标现场递交刻录投标文件的光盘,地点:安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楼开标厅(安宁市大屯新区金晖路1号宁湖大厦3楼),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光盘),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6.发布公告的媒介: | | | |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www.ynggzyxx.gov.cn/)、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共服务系统(http://www.kmggzy.com)、安宁市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 7.联系方式: | | | | 招标人名称:云南省安宁市国家税务局 | 招标代理名称:云南悦景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 招标人地址:云南省安宁市国家税务局(安宁市安温路14号) | 招标代理地址:安宁市宁湖春天10幢1号 | 招标联系人:乔工 | 招标代理联系人:段铭 | 招标人联系电话:13708467479 | 招标代理联系电话:0871—68692255 | 监督部门名称:安宁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 | 联系电话:0871-686888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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