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区 | 福建 | 招标类型 | 公告 |
请点击下载 | 无 | 发布时间 | 2018-04-10 |
1、原公告项目名 称:漳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龙文大队食堂技术服务采购
2、原公告项目编号:[350600]F[GK]2018004
3、首次公告日期:
4、更正(补充)事项及内容:
漳州市交警支队龙文大队食堂技术服务采购项目具体内容
一、项目基本情况
1、中标人负责为采购人职工食堂提供职工早餐、中餐和晚上及临时客餐技术服务。
2、服务年限:2年, 2018年4月10日- 2020年4月9日止,合同一年一签,第一年期满后采购人将对中标人所提供的服务进行评价,若就餐人员的不满意度达到80%以上,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二、对食堂承包方的要求
1、食堂服务人数共需;七人以上,其中厨师3人(厨师长1人,厨师1人,面点师1人),服务人员2人,厨工2人。
2、本次招标提供技术服务两年,预算金额80万元为最高限价。
三、对食堂服务的要求
1、早餐:约70人 中餐:约150人 晚餐:约60人 ,客餐和节假日用餐以单位通知为准,随时提供服务,不再增加服务费。
2、负责食堂工作人员招聘,承担所招聘员工的工资、福利、等一切费用。
3、严格操作规程,做好安全防事故工作。认真执行《食品卫生管理规定》,搞好饮食卫生及环境卫生,严把采购关,食堂工作人员应持有卫生防疫部门颁发的《健康证》,保证职工身体健康,防止发生食物中毒。
4、根据采购方伙食标准及需求保质、保量做好物资采购、饭菜供应,做到菜色花样翻新、新鲜可口,营养搭配均衡。
5、注意节约能源和各种原材料,做好成本核算,努力降低成本。
6、保持厨房的环境卫生整洁,餐具做到餐冲、日洗、三天大清洗,随时检查随时达标。
7、按规定的就餐时间准备饭菜,不得拖延;如遇特殊情况须延迟应及时通知采购方食堂联系负责人。
8、如采购方安排用餐,中标方需无条件按照采购方提供的餐费标准、时间提供服务,予以安排,并做好服务保障工作。
9、如须添置或需要更换设备、用具等,需征得采购方同意,由采购方负责购买。未经采购方同意添置的设备,采购方不承担任何费用。
10、厨房设备及工具移交后,中标方应合理使用,妥善保管,不得人为损坏,否则折价赔偿。
11、中标方的工作人员须遵守采购方的规章制度,在服务过程中如有接触采购方有关需要保密信息时,有义务予以保密,不得对外泄露;做到服务周到、文明待人、笑面轻言。
12、设立意见簿,虚心听取职工意见,改进工作。
四、付款方式及履约担保
1、付款方式:每月支付一次承包服务费,于第二个月10日前支付。
6、更正(补充)后网上报名:
7、更正(补充)后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2018-04-25 09:00
8、更正(补充)后开标(询价方式:报价公开)时间(系统引用时间)及地点:2018-04-25 09:00。漳州市芗城区江滨花园沿江2号楼606
10、采购人名 称:漳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龙文大队
地址:漳州市龙文区新浦东路
项目负责人:赖胤慎
联系电话:13960027366
11、代 理机构名 称:福建瑞晟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龙岩市新罗区龙岩大道商务运营中心A幢龙工大厦2102、2105室
项目负责人:小林
联系电话:0596-2568567
福建瑞晟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