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区 | 江苏 | 招标类型 | 公告 |
请点击下载 | 无 | 发布时间 | 2018-07-12 |
灌南县教育局食堂设备采购安装项目招标公告
江苏信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灌南县教育局的委托,对灌南县教育局食堂设备采购安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GNZFCG2018-057G
二、项目名称:灌南县教育局食堂设备采购安装项目
三、招标项目简介:
1、招标范围及预算价:灌南县教育局食堂设备采购安装项目,采购预算价为96.8万元,报价超过此预算的为无效投标人。
2、供货地点:灌南县惠泽路小学、硕项湖小学
3、供货时间:必须于2018年8月25日前完成供货并完成安装;
3、质量要求:所提供的货物,若技术性能无特殊说明,则按生产企业或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标准及规范为准;
四、 投标人资质要求: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按本要求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7年度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2018年4月至6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其他资格条件: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前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江苏”网站(www.jscredit.gov.cn)列入失信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阶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江苏”网站,对供应商信用记录情况进行查询,查询结果页面打印留存。
2、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管理规定(暂行)》的规定,提交企业、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查询地点:网站自行http://218.94.117.252:12301/);
3、投标人法人代表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2018年4月至2018年6月本单位为其办理养老保险证明,证明以投标人当地保险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为准;
4、投标人具有合法生产、经营资格的厨房设备制造商,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燃气灶具),并具有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资质证书;(有效期内)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投标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
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2018年7月13日—2018年7月19日(上午09:00-11:30 下午15:00-17:00,节假日除外)。
2、获取地点:灌南县招标投标交易服务中心4楼416室(行政集中办公区8号楼)。
3、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人民币,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4、报名时需携带材料:
(1)投标单位针对本项目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公章);
(2)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人的2018年4月至2018年6月份的社保缴费证明,证明以投标人当地保险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为准(原件备查);
(3)投标单位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企业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及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4)投标人具有合法生产、经营资格的厨房设备制造商,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燃气灶具),并具有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5)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
(6)投标报名表(需打印加盖公章,手写无效,原件);
注:本项目主要采取资格后审,能够登记并购买招标文件并不代表资格审查合格,采购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以上资料原件必须带至现场备查。没有缴纳购买招标文件费用的投标人没有投标资格;招标活动的每个环节,投标人的经办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经办人不经采购人同意不得变动。
六、投标文件递交
1、投标文件接收开始时间:2018年8月3日上午09:00;
2、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8年8月3日上午09:30;
3、地点:灌南县招标投标交易服务中心4楼422开标室(行政集中办公区8号楼);
4、开标时间:2018年8月3日上午09:30;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七、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八、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电汇;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19000元
开户行:江苏灌南民丰村镇银行
账户名:灌南县招标投标交易服务中心
账号:3208230011010000064122
投标保证金递交要求:
(1)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一工作日下午17:00时以前到达灌南县招标投标交易服务中心帐户内,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基本户中汇出,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退还保证金应退至投标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
(2)投标人应于本项目开标前持银行汇款凭证或回单的复印件两份及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到灌南县招标投标交易服务中心(灌南县集中办公区行政服务中心4楼409室)盖章验证,公示结束无异议后保证金退还,请各投标单位持验证后的汇款凭证或回单复印件及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前往招投标交易服务中心409室办理(联系电话:0518-80923369)。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连云港市政府采购网(www.lygzfcg.gov.cn)上发布。
十、本次招标相关事项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灌南县教育局
采购单位联系人:陈主任 电话:15151205060
采购代理机构:江苏信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陈工 电话:0518-85176706/13775482595
2018年7月12日
附件一:
投 标 报 名 表 日期: 年 月 日 | |||
项目名称 | 灌南县教育局食堂设备采购安装项目 | 项目编号 | GNZFCG2018-057G |
标段名称 | |||
投标单位名称 | 邮 编 | ||
授权委托人 | 手 机 | ||
电子信箱 | 传 真 | ||
报名截止时间 | 2018年7月19日下午17:00点整 | ||
注:提交报名表时必须提供招标公告要求报名时需提交的资料。 单位盖章: |
说明:投标人须在2018年7月19日下午17:00之前递交“投标报名表”和相关资料。如果投标人未能按时递交本表,采购人将保留拒绝其投标的权利,同时可能导致不能及时得到相关修改澄清等信息,后果自负。
因故放弃参加投标或者需要更改所投标段的,请于开标之日起前1日内通知代理机构(按照招标公告中的电话)。对于放弃投标却未书面告知,或者擅自更改所投标段的投标人,灌南县招标投标交易服务中心将给予不诚信行为记录,并在供应商诚信系统中记录次数,达到三次者将被列入黑名单,以后将拒绝其参加灌南县招标投标交易服务中心的所有招投标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