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高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的 长沙高新区交警大队业务用房建设项目和东方红派出所厨房设备 项目,政府采购编号:长财高新采计-JZ201806050, 委托代理编号:HNDX2018-CS028)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证明材料参与资格审查,并参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长沙高新区交警大队业务用房建设项目和东方红派出所厨房设备政府采购 2、采购计划编号:长财高新采计-JZ201806050 3、采购项目标的、数量及预算: 品目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预算(元) | 1 | 厨房设备 | 1项 | 659641.26元 | 4、采购项目的主要需求及谈判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品目号 | 标的物名称 | 标的主要需求 | 技术 | 服务 | 合同条款 | 1 | 厨房设备 | 见附件 | 见附件 | 见附件 | 竞争性谈判项目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 是 | 是 | 是 |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1)投标人具有并提供有效期内的燃气灶具《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2)投标人具有并提供有效期内的工业和商用电热食品加工设备《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3)投标人具有并提供有效期内的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三、供应商应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 1、提交《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原件,(格式见附件1-1); 2、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格式见附件2-2)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提供被授权人在投标单位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 3、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1)、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2)、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5、提供2017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公司成立不足一年的须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6、《谈判文件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文件》,本邀请公告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7、其他说明。 (1)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需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2)投标人具有实行了 三证合一 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投标人具有实行了 五证合一 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3)以上所述的近三个月是指2018年2月、3月和4月或者2018年3月、4月和5月。 四、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 1、按本邀请公告第三条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应胶装成册,一式两份。 2、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18年7月17日 16 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湖南德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长沙市芙蓉区晚报大道湘诚时速风标1217室)。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五、确定邀请供应商 谈判小组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六、公告期限 2018年6月10 日至2018年7月13日止(3个工作日)。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长沙高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德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徐女士 联系人:李女士 电话:0731-88982860 电话:0731-85713150 地址:长沙高新区麓谷企业广场科技大厦21楼 地址:长沙市晚报大道湘诚时速风标1217室 长沙高新区交警大队业务用房建设项目和东方红派出所厨房设备政府采购竞争性谈判邀请公告挂网资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