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区 | 浙江 | 招标类型 | 公告 |
请点击下载 | 下载 | 发布时间 | 2018-07-10 |
一. 采购人名称:浙江省商务厅(本级)
二. 单一来源编号: dyly2018072088428610
三. 采购项目名称:2018年厅机关后勤运维保障服务费
四. 采购组织类型:自行采购
五. 采购项目概况:
1 | 2018年厅机关后勤运维保障服务费 | 1 | 次 | 202万元 | 厅机关2018年度后勤运维保障服务费 |
(除备注外其他为必填项)
六. 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七. 申请理由:
商务厅机关后勤运维保障服务一直以来由省商务厅后勤服务中心承担,自2017年10月1日起其接手厅机关食堂日常管理,其中费用分为团队运营费、水电费和设备维护费。为了保持服务管理的有效性、延续性,同时根据《浙江省机关事务管理办法》(省政府令2015第339号),各政府机关的后勤服务工作由其下属后勤服务单位承担的有关意见。本年度厅机关后勤运维保障服务继续由浙江省商务厅后勤服务中心承担。
八. 拟定供应商:
1、拟定供应商名称
浙江省商务厅后勤服务中心
2、拟定供应商地址
杭州市下城区延安路466号
九. 论证专业人员信息及意见:
金晓军 | 会计师 | 浙江省旅游局 |
吕子颖 | 高级会计师 | 浙江省新闻出版广电局 |
张利民 | 高级会计师 | 浙江水利水电学院 |
专业人员对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
受省商务厅委托,就厅机关后勤运维保障服务费采购项目进行论证如下:商务厅机关后勤运维保障服务一直以来由省商务厅后勤服务中心承担,特别是从2017年10月1日起后勤服务中心承担厅机关食堂的日常管理后,中心为机关食堂组建了专业团队,其熟悉厨房设备设施等基本情况,为了更好的办好机关食堂,保障好厅机关的日常工作,保持服务管理的有效性、延续性,同时根据《浙江省机关事务管理办法》(省政府令2015第339号)的有关意见。同意2018年度厅机关后勤运维保障服务由浙江省商务厅后勤服务中心承担。
十. 其它事项:
1、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5个工作日), 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异议,同时抄送同级财政监管部门。
十一.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浙江省商务厅(本级)
联系人:黄雪梅
联系电话:0571-7051964
传真:
地址:杭州市延安路468号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浙江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
联系人:冯华/马瑞敏
监督投诉电话:0571-87055741
传真:0571-87056984
地址:杭州市环城西路37号
附件信息:
后勤运维保障服务论证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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