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DZZBCG-2018086 尊敬的供应商: 我中心接受委托,再次通过询价方式对东至县青山乡中心幼儿园游乐设施及厨房设备进行采购。请贵公司在收到本函后在规定时间内将回函密封送(寄)至我中心,我们将根据回函择优选择供应商。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注意事项: 1、供应商资格条件: A包(游乐设施):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本次招标内容; (二)生产厂家必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九)交货时,需提供有效的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和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十)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B包(厨房设备):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投标人是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本项目经营范围的制造商或代理商。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供应商应就以下采购货物及相关要求,在2018年7月24日下午17:00时前,向本中心做出一次性书面报价。在完全响应询价函要求且不超过采购单位预算控制价的基础上,以有效最低报价为中标原则,该供应商的报价即为成交的合同价。报价函必须密封,可通过邮寄或直接递交的方式提交。 3、报价:最终目的地价[出厂价+货物送达东至县青山乡中心学校指定地点的相关运输费、装卸费、税金等各种费用]。 4、供应商可以不对本中心的询价函做出报价,但一经做出报价,即为不可撤回。否则,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二、采购货物及基本参数: 本项目分A、B两个包,各投标人可选投上述任意一个包,也可选投所有二个包,并可同时被多个包段推荐为成交候选人。 包别 | 品名 | 具体参数及数量 | 交货地点 | A包 | 游乐设施 | 见附件1 | 东至县 | B包 | 厨房设备 | 见附件2 | 东至县 | 注:询价函中提供的标准,是采购人为了方便投标人更准确、更清楚说明拟采购货物的技术规格和标准,并无限制性。投标人在投标中若选用替代标准,应优于或相当于本询价函中标准。但投标时应当提供有关技术证明资料,未提供的可能导致投标无效。 三、质量及服务要求 1、合同货物是货物生产厂商原造的,全新、未使用过的; 2、中标人必须履行售后服务承诺; 四、本项目A包控制价为190000.00元,投标报价超过控制价为无效报价;B包控制价为98000.00元,投标报价超过控制价为无效报价。 五、设备送达及安装地点和时间:东至县青山乡中心学校指定地点,A包合同签订后20天内完成安装调试并交付使用;B包合同签订后,20天内完成安装调试并交付使用。 六、回函内容 1、报价函(见附件)(加盖公章); 2、交货时间(盖章);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4、各个包采购需求中要求提供的材料(加盖公章); 5、售后服务承诺(盖章); 6、投标人认为其他需要的材料。 注:报价回函制作要求:报价回函请用不退色的墨水工整书写或打印,一式3份,其中正本1份、副本2份。每1份装订为1册且要求为胶封,3份须均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者加盖公章后一同密封,密封袋封面必须注明所投包号及有关招投标项目信息。 七、付款方式:产品安装调试能正常使用半个月后付项目总价的95%,产品正常使用一年后付项目总价的5%(质保金)。 八、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东至县青山乡中心学校 联系人:陈校长 电话:18956678836 集中采购机构:东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政府采购科(尧渡老街70号,原县法院) 邮编:247200 联系人:王涛 金星 电话:0566-5299525 东至县青山乡中心学校 东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〇一八年七月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