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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歙县中学食堂和超市经营权转让交易公告

  • 安徽
  • 状态:公告
所在地区安徽招标类型公告
请点击下载发布时间2018-07-20
安徽省歙县中学食堂和超市经营权转让交易公告

2018-07-20

项目编号:SXCQ(2018)08

受歙县中学委托,我中心对歙县中学食堂和超市经营权面向社会进行公开转让。本次公告转让方承诺本次转让行为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保证本公告的内容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虚假陈述或严重误导,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内容:

1、转让方:安徽省歙县中学

2、转让标的简介:安徽省歙县中学位于歙县徽城镇城东路54-28号,是安徽省示范性高中,现有高中教学班44个,在校学生2800余名,目前住校学生约800余名,在职教职工170多人。食堂总建筑面积约5545㎡,其中餐厅面积约3113㎡(含超市面积80㎡)。一楼为学生食堂、超市、三楼为教师食堂。本次转让标的为歙县中学学生食堂、教师食堂及超市经营权(含操作间、备餐间、粗加工间、洗消间、仓储间等),其中餐厅水、电、校园一卡通等安装到位、学校对其实施内部装饰,食堂内售卖台、冰柜、灶具、货架、工作台、排油烟系统、就餐桌椅、消毒柜等厨房基本设备配备基本齐全。

3、转让方提供条件:主要的后厨设备(清单详见附件一)。

4、承包经营年限:一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计算)。

5、投标保证金:人民币4万元。

6、履约保证金:人民币4万元。

二、交易方式:

本项目交易采用一次性报价制。意向受让方投标时提供的资料经转让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方可开启报价单(报价低于交易底价的为无效报价),根据价高者得的原则,以最高报价确定受让方。若最高报价两个或两个以上一致时,采取现场竞价的方式确定受让方。

三、项目报名方式:

凡有意参与本项目者,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8月 17日12时00分止均可在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歙县分中心网站投标单位登录栏进行用户登记且通过审核后方可进行本项目网上报名(用户登记操作联系电话0559-2351030,加入qq群172359788,群文件里有产权类用户操作手册及入库提交资料模板,本项目网上报名操作联系电话0559-6527518网址http://www.sx.hszgj.cn/sxweb/),并随时关注网站答疑变更。

四、项目交易底价

项目交易起始底价:年经营承包费人民币41万元。

该交易底价由安徽省歙县中学提供。

经营承包费系指设备设施折旧、场地使用费、食堂管理费(以下简称承包费),其他如设施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费、校园“一卡通”费用及经营承包范围内的卫生保洁、垃圾清运和受让方业务需要使用的电话、网络等费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五、意向受让方资格要求: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商业道德、遵纪守法;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餐饮类企业;

3、餐饮类企业成立时间不少于一年(营业执照中企业成立日期须在2017年8月17日前),企业注册资金100万以上;

4、餐饮类企业最近5年(2013年1月1日至2018年8月17日)内承包经营满一年以上(以合同中载明的承包期限为准)且在校生2000人以上的学校学生食堂经营业绩1个。

5、信用要求

意向受让方(含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不含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参与:

(1)意向受让方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投标人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3)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4)投标人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的;

以上情形第(1)(2)(3)(4)以“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其他指定媒介[国家税务总局网站(www.chinatax.gov.cn)、最高人民法院网站(www.court.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发布的为准。所有情形有限制期限的按规定期限执行,无限制期限的按交易截止时间前12个月计算。

符合上述条件的,均可参与报名。

六、意向受让方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一)网上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1、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如三证合一则无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2、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三)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未委托他人办理该项目业务则无需提供);

3、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三);

注:身份证须提交正反两面。

提示:上述材料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提交原件扫描件即可。若提交的报名材料存在不真实或缺漏的情况,报名将审核不予通过(请报名人随时关注网上报名审核情况,及时更正提交审核)。

( 二)现场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1、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如三证合一则无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是授权委托人办理该项目业务,网上报名时上传法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现场递交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即可);

2、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详见附件三)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未委托他人办理该项目业务则无需提供);

3、提供最近5年(2013年1月1日至2018年8月17日)内承包经营满一年以上(以合同中载明的承包期限为准)且在校生2000人以上的学校学生食堂经营业绩合同1份(原件及复印件);如合同中未能体现在校生人数的,须提供对应业绩合同业主单位出具的在校生2000人以上的证明材料原件;

4、承诺函原件(格式详见附件三);

5、一次性报价单原件(格式详见附件四)。

注:所有复印件须加盖企业公章。

提示:上述资料(其中一次性报价单应单独装订密封,在封口处盖企业公章)须意向受让方在2018年8月17日15时00分前现场递交至我分中心。原件审核后退还,如上述资料经转让领导小组审核不通过则作无效标处理。

七、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缴纳、查验及处置:

(一)意向受让方须于2018年8月17日14时00分前向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歙县分中心指定账户汇入(以到账时间为准)投标保证金人民币40000元整。

收款人: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歙县分中心

开户行及银行账号分别为:

开户行:安徽省歙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区支行,

账号:20000302024910300002273

(二)投标保证金必须通过本单位账户采取本地转账、异地电汇的形式划转至我中心账户(不得以现金形式交纳),不得由他方代为缴纳投标保证金。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歙县分中心将在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后查验投标保证金缴纳情况,符合要求的方可获得交易资格。

(三)按规定程序和要求确定受让方后,受让方缴纳的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其他意向受让方缴纳的投标保证金在确定受让方后5日内办理退还手续。

八、成交价款的支付及产权交易手续费:

(一)成交价款的支付:受让方自签订《现场成交确认通知书》后五个工作日内,向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歙县分中心指定账户一次性付清年经营承包费。

(二)产权交易手续费

交易双方须于项目成交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照歙县物价局批复的标准向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歙县分中心支付产权交易手续费。收费标准如下:

成交金额

收费标准

备注

1000万元(含)及以下部分

4﹪

1、采取差额累进法计算。

2、采取协议转让方式成交的,按交易额的2‰向交易双方收取产权交易手续费。

1000—5000万元(含)部分

3﹪

5000—10000万元(含)部分

2﹪

10000以上—50000万元(含)部分

1.2﹪

50000万元以上

0.25﹪

九、现场交易时间及地点:2018年8月17日15时00分在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歙县分中心(歙县徽城镇紫阳路19号城市规划展示馆三楼)电子竞价室进行交易,请参与本项目的意向受让方持现场报名资料准时参加。逾期未到视为弃权。
十、相关要求:

1、凡报名参加本项目者都视同已现场确认了经营权转让范围并认可本项目现状及相关要求、合同条款要求,转让方及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歙县分中心无义务承担任何责任。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若拒绝签订《现场成交确认书》或违反本公告约定,其缴纳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2、受让方需在项目成交日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合同》(详见附件二),办理交接手续。合同订立后7日内将交易合同报歙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备案,若受让方违反本约定,其缴纳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3、经营服务对象为在校就餐学生。经营活动必须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严格按照上级部门规定的经营范围经营,不得超范围经营。服从学校管理,并制定与之配套的内部管理制度。

4、受让方应根据需要,对学校提供的厨房设备不足部分进行增配,增配的设备费用和产权归受让方。

5、餐厅内若需要装饰,方案须报经转让方同意,费用由受让方承担;装修时须保持建筑主体外观及内部结构,不得破坏结构和改变原有的功能、布局。

6、水、电等实行单独装表,受让方按有关部门规定的价格标准分月如实向学校结算缴纳。

7、餐厅厨师、服务员、清洁卫生员的服装费、体检费、办理健康证及工资、劳保福利和“五险一金”等均由受让方承担。如发生意外伤残、伤亡事故受让方承担全部经济补偿责任及善后处理工作。

8、受让方自行办理各种证件(学校协助),在经营期间必须

服从市场监督、税务、卫生、教育等社会行业管理部门的监管,自觉缴纳各种规费,依法纳税。

9、受让方应确保安全经营,杜绝各类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如

因受让方原因导致食品安全或其他责任事故,一年内出现食品安全质量投诉二次以上或食物中毒事故一次,将视作受让方违约,转让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并扣除履约保证金,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受让方负责。出现食品安全原因导致监管部门的罚款处理,转让方将给予相同金额的违约处罚款。

10、经营期内,受让方应遵守国家食品安全相关法规和学校有关管理规定,严禁转包、转租、转借或用作对外加工点,严禁采购、加工、出售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食品,一经发现,学校将按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违约处罚,并有权单方终止合同扣除履约保证金,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受让方承担。

11、进入食堂就餐,一律实行IC磁卡售饭,磁卡由转让方发售、管理;禁止受让方直接进行现金交易;食堂饭菜谱、价格按周报校食堂管理领导组核查、备案。受让方严格按照《餐饮服务许可证》上规定的范围进行经营,供应的主食、热菜(必须是食堂购进原料,自行加工而成的主食、热菜),超市可经营百货、副食品、水果、面包、饮料等商品,不得经营烟酒等危害师生的货品。不得经营非餐饮类食品;午餐和晚餐应向师生提供充足的免费汤;严格按照学校作息时间营业,禁止受让方在非就餐时间进行营业:严控经营毛利率,确保食品质量和数量;否则转让方有权提出限期整改意见、采取经济处罚、直至按程序提出违约终止。

12、受让方中标后必须是自营,不得进行任何方式外包、转租,否则转让方有权将其视作违约,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并解除合同。

13、受让方中标后在食堂的员工人数应与其经营规模相适应,中标后配备的专职负责人需有相关经验,配备的从业人员应具有健康证,在正式营业时须交与转让方备案核实。

上述要求及合同条款(详见附件二)受让方须无条件承诺履行,否则视为受让方违约,我校将提前终止合同,收回食堂及超市经营权,受让方的一切损失由其自行承担。

十一、意向受让方对本公告若有疑问,请在2018年8月 7日前书面向转让方和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歙县分中心提出,我分中心将在报名截止时间前通过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歙县分中心网站产权交易答疑变更栏进行发布。

十二、联系方式:
项目咨询勘察联系人:胡老师 电话:0559-6535473。

歙县中学地址: 歙县城东路54-28

项目报名联系人:方先生、汪女士 联系电话:0559-6527518

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歙县分中心地址:歙县徽城镇紫阳路19号城市规划展示馆三楼

安徽省歙县中学

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歙县分中心

二〇一八年七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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