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区 | 浙江 | 招标类型 | 公告 |
请点击下载 | 无 | 发布时间 | 2018-07-23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海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萧山区盈丰小学的委托,对萧山区盈丰小学食堂灶厨具部分更新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招标编号:YF2018-STZJ-CG
二、项目名称:萧山区食堂灶厨具部分更新采购项目。
三、采购内容:萧山区食堂灶厨具部分更新采购项目,详见采购需求;
预算金额:标项一:20万元;最高限价:标项一:18万元。
四、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或符合浙财采监【2013】24号《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厨房设备(含燃气灶具)生产、加工的厨具设备制造商;
3、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燃气灶具);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工业、商用电热食品加工设备)和具有燃气用具安装、维修资格;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因市场上单个潜在供应商的数量能引起足够竞争且多家单个潜在供应商具备独立承担采购项目的能力,故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以防止潜在供应商利用组成联合体降低竞争效果。)
五、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六、公告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投标报名:
1、报名与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8年7月 27 日上午8时30分至2018年7月27日下午17时止(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报名与获取招标文件地点:萧山区金城路水务大厦C座26楼2613室招标部。联系人: 高先生 ,电话:0571-82803500。
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招标组织机构领取。
4、报名所需资料(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符合浙财采监【2013】24号《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的,按相关规定提供相应资料);
(2)投标人代表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与复印件,如授权委托的,还须提供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人代表必须亲自到场);
(3)中华人民共和国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燃气灶具)、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工业、商用电热食品加工设备)、燃气用具安装、维修资格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八、投标保证金:
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5000元,以现金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人不按要求提交保证金的,该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3、开标后,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当场退还,否则按放弃中标候选人资格处理。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则按有关规定签订合同并按相关规定提交履约担保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九、采购人、招标组织机构及项目联系人:
采购人名称:萧山区盈丰小学
采购人地址:杭州市萧山区宁围街道丰北村667号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姓名: 施老师 电话: 0571-83785210
招标组织机构名称: 海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组织机构地址: 萧山区金城路水务大厦C座26楼2613室招标部
招标组织机构项目联系人姓名: 高先生 电话: 0571-82803500 传真:0571—82803500
采购人:萧山区盈丰小学
招标组织机构:海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八年七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