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颐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委托,对辅读学校食堂餐饮设备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中具备相应的经营范围;2)必须为厨房设备生产商;3)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燃气具类);4)具有上海市燃气管理处核发的《上海市燃气器具产品销售备案通知书》;5)具有上海市燃气管理处核发的《上海市燃气器具安装维修许可证》;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7)本项目面向大、中、小、微型企业;8) 未被“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cr/list)”列入不诚信单位和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辅读学校食堂餐饮设备项目 2、招标编号:SHXM-00-20180718-3664(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3、预算编号:02-18-10392000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详见技术规格及要求 5、交付地址:根据采购人要求 6、交付日期:合同签订后25天内 7、采购预算金额:200000.00元(国库资金:200000.00元;自筹资金:0.00元) 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落实中小微企业相关优惠政策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18-07-23 16:0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07-30 16:00:00截止,登录 上海政府采购网 (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彩色扫描件(或三证或五证合一);2、法人代表授权书(需明确授权给本单位在职职工、法人签字或印章、被授权人签字、法人代表授权书加盖企业公章)原件彩色扫描件;3、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原件彩色扫描件;4、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燃气具类)原件彩色扫描件;5、上海市燃气管理处核发的《上海市燃气器具产品销售备案通知书》原件彩色扫描件;6、上海市燃气管理处核发的《上海市燃气器具安装维修许可证》原件彩色扫描件; 2、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18-07-23 16:00:00至2018-07-30 16:00:00的时间内(获取)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3、获取招标文件其他说明: 本项目根据市、区财政相关部门要求,必须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电子招投标平台进行采购。本项目潜在投标人在投标前应当自行了解电子招投标的基本规则、要求、流程,具备网上投标的能力和条件,知晓并愿意承担电子招投标可能产生的风险。其中投标签收回执仅作为平台操作流程步骤,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文件上传的完整性、真实性、准确性不承担任何责任,如果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遭遇因系统、网络故障或其他技术原因产生的问题或造成的损失,请及时联系上海政府采购网54679568*16206*5。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18-08-15 09:3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开标时间:2018-08-15 09:30:00。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1、投标地点:www.zfcg.sh.gov.cn 2、开标地点:上海市黄浦区方斜路515号203会议室。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 3、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开标时需提供纸质投标文件,正本壹份,副本肆份(应当与电子投标文件完全一致)。投标人另需携带可上网解密的笔记本电脑。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 上海政府采购网 、 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1、网上报名:网上接受报名审核的时间是:2018年7月24日至2018年7月30日,逾期报名概不受理;2、现场报名及获取书面招标文件:2018年7月24日至2018年7月30日上午9:30-11:00下午13:30-16:00需提供以上证照原件经核对后即刻发还,另需提交以上证照复印件一套(加盖企业公章)。逾期不再办理;地点:上海市黄浦区瞿溪路801号501室。招标文件500元/份,未按规定获取纸质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答疑澄清: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可在2018年7月31日中午12点整前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加盖投标人公章)向上海颐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电子邮箱:zmjzy@hotmail.com;招标方网上形式发布澄清公告。3、现场踏勘:本项目不组织统一现场踏勘。4、建议投标人至少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天上传投标文件。5、电子签收记录不作为投标文件数据完整的依据。 八、联系方式 | 采购人:上海市黄浦区教育局校产管理站 | 采购代理机构:上海颐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地址:方斜路515号304室 | 地址:上海市黄浦区瞿溪路801号501室 | | 邮编:200011 | 邮编:200023 | | 联系人:徐进 | 联系人:黄玥琤2 | | 电话:63611947 | 电话:15821494341 | | 传真:63611947 | 传真:0216335322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