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区 | 新疆 | 招标类型 | 公告 |
请点击下载 | 无 | 发布时间 | 2018-07-23 |
新疆诚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委托,对其所需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现将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1、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和田市第十小学(环湖新区)设备购置项目-食堂设备采购 1.2、招标编号: 1.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1.4、采购预算:491000元 1.5、采购内容:食堂设备采购等; 2、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2、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需具有:厨房类设备生产或经营,若为代理商的投标企业需提供生产厂家授权书; 2.3、近三年(2015年1月1日至今)类似业绩不少于两项(提供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或供货合同); 2.4、投标人具有相应的货物供货和安装、调试能力; 2.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7、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8、 在和田本地拥有一定的技术支持和后续服务能力,提供当地服务机构证明材料; 2.9、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供应商,如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将拒绝其参本次采购活动; 2.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业绩要求: 近三年(2015年1月1日至今)类似业绩不少于两项(提供中标通知书或供货合同);业绩金额要求:厨房设备供货业绩金额不少于:40万元; 4、工期要求:本次采购供货安装整体周期20天。 5、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 3.1、报名及领取文件时间:2018年07月23日至2018年07月27 日,上午 10时30分至19时00分。 3.2、报名及领取文件地点:乌鲁木齐市西虹东路751号苏港大酒店八楼 3.3、报名及领取文件时需携带以下资料: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相关采购内容)、近三年类似业绩证明材料、“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记录截图、当地服务机构证明材料等。上述资料审查原件,留存复印件两套(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并按顺序装订成册)。 6、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及地点 6.1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8年08月13日上午10时30分 6.2投标文件的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准噶尔街益民大厦主楼五楼515室标书送达室 7、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 新疆诚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乌鲁木齐西虹东路751号苏港大酒店8楼 联系人:赵箭 电话: 0991-8863302 19999115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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