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区 | 重庆 | 招标类型 | 公告 |
请点击下载 | 无 | 发布时间 | 2018-07-23 |
垫江县公安局“三所一队”迁建工程-燃气节能设备采购项目质疑回复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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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博锐厨房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贵公司关于“垫江县公安局“三所一队”迁建工程-燃气节能设备采购项目(第三次),编号18A0004”的政府采购质疑,我中心于2018年7月16日收悉。针对贵公司提出的质疑,我中心高度重视,并请原评标委员会于7月23日在我中心进行了认真的核实与审查,现对质疑做出如下回复: 质疑事项1:关于贵单位技术部分为0分及拟中标单位相关检验报告; 回复:评标小组按招标文件技术部分要求,对贵公司所投设备品牌、型号及其对应的检测报告进行评审,发现有超过三条以上重要技术参数带*号部分未能满足,按照招标文件评分办法之规定,贵公司投标文件技术部分得分为“0”; 贵单位质疑拟中标单位“重庆大能节能技术有限公司”所投设备-“蒸汽机”,其附带的由国家燃气用具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佛山)出具的质量检验报告,编号:R15-WT0979的真实性,经查证,在出具检验报告的单位-国家燃气用具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佛山)的官方网站:http://www.ccgas.org.cn上查询结果,证实了该检验报告的真实性。 质疑事项2:关于招标要求提供国家级燃气用具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报告; 回复:采购人根据市场调查,核实了解,燃气用具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的单位太多,国家级的检测为最有权威性,并且保证了检测的准确性和完整性。根据市场调查,国家级的燃气用具检测机构有:国家燃气用具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及国家燃气用具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佛山),并且通过国家燃气用具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的品牌生产厂家也比较多,如:大源小能、卓益、大能、宏健等等,并没有限制或排斥潜在的品牌或供应商,请各投标人做好市场了解,严格按照原招标文件提供产品。欢迎符合的供应商标准的参加其投标。 质疑事项3:关于贵单位对拟中标单位所投设备的生产制造商:深圳市大能节能技术有限公司是否具备工业生产许可证提出质疑; 回复:查证结果如下,本次拟中标单位-重庆大能节能技术有限公司,属销售型公司,按照招标文件资格审查符合本次招标要求;是否销售三无产品,要求业主方验收时严格把关。本项目投标的部分设备生产厂家-深圳市大能节能技术有限公司的生产许可证是否过期,不属于本次评标范围。因此,此次中标结果有效。 质疑事项4:贵单位质疑招标文件的修改是针对性地作出不利贵单位的改动; 回复:采购人在本项目第三次招标文件公布的资格条件及商务技术评分细则与第一次、第二次确实作出了一定的修改,采购人本着希望有更多符合本次招标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与的原则,对招标文件内容适当作出的修改实质上是降低了参与门槛,比如:取消特定资格中的ISO 9001质量认证,是鼓励更多小微企业能来参与;比如:在技术部分评分条款中,将第一次的“重要技术参数带*号部分有一条不满足,技术部分得0分”更改为:“重要技术参数带*号部分有三条以上不满足,技术部分得0分”;在第三次技术部分评分条款中“非*号部分技术参数有1条不满足扣2分,有5条不满足,技术部分得0分”的条款去掉,而只体现出一般技术参数产生正偏离的加分项中。以上修改,是放宽资格条件,目的就是为了让更多能满足招标设备技术参数的所有同类品牌设备参与进来;并且三次挂网招标都无任何质疑。所以招标文件的修改无针对性。 质疑事项5:贵单位对招标文件公布的设备清单中“节能蒸汽机”、“节能中央热水机组”的参数及产品图片均是与“深圳市大能节能技术有限公司”一致产生质疑。 回复:采购人在编制设备清单时,从多个途径收集市场上的符合招标范围内的各个品牌设备的资料数据,编写出采购人认为比较合理的设备技术参数,借鉴某个品牌的产品图片,但在招标文件附件-《技术参数要求》中注明:“投标单位按投标货物型号自行提供”,并不存在指向性,只要能满足招标要求的都可以参与。 特此回复 垫江县公安局 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8年7月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