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区 | 辽宁 | 招标类型 | 公告 |
请点击下载 | 无 | 发布时间 | 2018-07-27 |
大连市西岗区人民法院厨房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信息时间: 2018/7/27 | |
大连正阳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大连市西岗区人民法院的委托,对大连市西岗区人民法院厨房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ZYZB20180711 二、招标内容:厨房设备采购(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项目需求及技术要求) 注: 1.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须提供非进口产品,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2.本项目招标不能只对个别品目进行投标,否则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被拒绝。 三、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供应商除满足《中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外,还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 (二)外地投标人须具有在大连地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的售后服务机构(售后服务机构为外地投标人分支机构的须提供营业执照,非外地投标人分支机构的须提供外地投标人与其售后服务机构的委托协议)。 注: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经检察机关查询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3、截至2018年08月16日,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辽宁”网站(www.lncredit.gov.cn)、“信用大连”网站(credit.dl.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2018年07月27日起至2018年08月03日止每天8:30—11:00、13:00—16:00(北京时间,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在大连正阳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发售招标文件(大连市沙河口区会展路45号环球金融中心12B)。 五、报名要求: 申请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三证合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即可),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招标代理人将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初审(仅限于发售招标文件),初审合格后发售招标文件,详细资格审查以评审现场审议结果为准。 六、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套,售后不退。如需邮购,须加付EMS费50元人民币,并按下述银行账号汇款(汇款单应注明项目名称),然后将银行电汇凭证(回单)复印件连同单位名称、地址、邮编、电话、邮箱、传真及联系人传真于我公司。 七、接受投标文件的时间与地点:2018年08月17日13时00分至13时30分(北京时间),大连正阳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会议室(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会展路45号环球金融中心12J)。 八、投标截止日期及时间:2018年08月17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 九、开标时间与地点:2018年08月17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在大连正阳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会议室(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会展路45号环球金融中心12J)。 十、本项目采购预算:14.20万元(投标人投标报价超出采购预算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十一、招 标 人:大连市西岗区人民法院 十二、招标代理人:大连正阳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秦雯 电 话:0411-82529768 电子邮箱:marslili@126.com 地 址:大连市沙河口区会展路45号环球金融中心12B 开户银行及帐号: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大连民主广场支行 75100154740006131 ※特别说明:根据《大连市财政局关于2017年政府采购限额标准及有关事宜的通知》(大财采2016】1070号)规定,属于自行采购的项目,应有采购单位自行组织采购,不纳入财政部门监管范围,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凡涉及与自行采购项目有关的询问、质疑、投诉、举报等事宜,相关供应商应向代理机构(如有)、采购单位或其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反映情况。 ※特别说明:根据《大连市财政局关于2017年政府采购限额标准及有关事宜的通知》(大财采2016】1070号)规定,本项目属于自行采购的项目,应由采购单位自行组织采购,不纳入财政部门监管范围,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凡涉及与自行采购项目有关的询问、质疑、投诉、举报等事宜,相关供应商应向代理机构(如有)、采购单位或其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反映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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